【Nani Wu】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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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fy】評論
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有二家廠商投標者,即得比價;僅有一家廠商投標者,得當場改為議價辦理。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者,其底價仍應於議價或比價前,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之;僅有1家議價者,訂定底價前亦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有2家以上比價者,則不受此限制。
【newwa628】評論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9條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有二家廠商投標者,即得比價;僅有一家廠商投標者,得當場改為議價辦理。又依政府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第3項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比價之開標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