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⑷正光、林邊二公司均為上市公司,且非聯屬公司: 1.正光公司發行新股交換林邊公司所發行之新股;  2.股份交換後,正光公司持有林邊公司股份約達 15%,經判斷不具重大影響力,不適用權益法之會計處理,依公司意圖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34 號規定,歸類為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請問:正光公司應如何決定取得林邊公司股權之價值?(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0473
統計:A(100),B(27),C(21),D(460),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陞遷資格、留職停薪事由

用户評論

【用戶】陳佳琪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是"應予"留職停薪 有點像當然留職停薪的意思  不是申請留職停薪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5條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及第二款各機關不得拒絕外,其餘各款由各機關考量業務狀況依權責辦理:一、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二、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其共同生活期間依前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三、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年滿六十五歲以上或重大傷病須侍奉。四、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五、配偶於各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或軍事單位服務,因公務需要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六、其他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認定之情事。公務人員之配偶未就業者,不適用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但有正當理由,並經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所定重大傷病,應由各機關依申請留職停薪人員提出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開具之證明文件,參酌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重大傷病之範圍覈實認定。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4條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留職停薪:一、依法應徵服兵役。二、選送國內外進修,期滿後經奉准延長。三、經核准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其進修項目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務有關。四、配合國策奉派國外協助友邦工作。五、經核准配合公務借調至其他公務機關任職,且占該機關職缺並支薪。六、經核准配合國家重點科技、推展重要政策或重大建設借調至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捐助經費達設立登記之財產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之財團法人服務。七、受拘役或罰金之確定判決而易服勞役。八、請病假已滿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延長之期限或請公假已滿同規則第四條第五款規定之期限,仍不能銷假。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2.依當前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規定,下列那一事項公務人員得申請留職停薪?(A)依法應徵服兵役者 (B)配合國策奉派國外協助友邦工作者 (C)受拘役或罰金之確定判決而易服勞役者 (D)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者修改成為2.依當前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五條規定,下列那一事項公務人員得申請留職停薪?(A)依法應徵服兵役者 (B)配合國策奉派國外協助友邦工作者 (C)受拘役或罰金之確定判決而易服勞役者 (D)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