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年刑法新修正第四十一條有關易科罰金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A)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易科罰金(B)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易

【評論內容】第 41 條Ⅰ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Ⅱ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當所得達到一定水準後,隨著所得得繼續增加,儲蓄占所得的百分比會產生何種變化?(A) 逐漸增加(B) 逐漸減少(C) 不變(D) 不一定

【評論內容】這是有什麼學說理論嗎?總覺得儲蓄每個人不同,有些人所得增加了,就儲的更多,但有些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1 甲夫乙妻欲收養 A,下列何種情形法院不得認可?(A) A 為甲之孫 (B) A 為乙之妹之媳婦 (C) A 為甲之兄之子 (D) A 為乙之弟之女

【評論內容】民法第 1073-1 條下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一、直系血親。二、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7.受理機關認為人民之陳情無理由者,應採取下列何項措施?(A)置之不理(B)交由下級機關處理(C)通知陳情人,並說明其意旨(D)逕行退件

【評論內容】行程法第 171 條受理機關認為人民之陳情有理由者,應採取適當之措施;認為無理由者,應通.....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8 人民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時,於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前,原則應先經何種程序:(A)訴願程序 (B)申訴程序 (C)協議程序 (D)行政程序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 第 10 條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2 條規定,有關特種任用制度不適用於下列那一類人員?(A)司法人員 (B)關務人員 (C)外交領事人員 (D)機要人員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32 條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據人事管理條例第 5 條之規定,人事管理員的職位列等為下列何項?(A)第四至第六職等 (B)第五至第七職等 (C)第六至第七職等 (D)第七至第八職等

【評論內容】第 5 條人事處置處長,職位列第十至第十二職等人事室置主任,其職位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是考試院會議的組成人員?(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B)考試委員(C)考選部部長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評論內容】

考試院會議規則 第 2 條

考試院會議 (以下簡稱本院會議) 依考試院組織法第七條規定,由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組織之。考試院秘書長、副秘書長、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首長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均應列席。

【評論主題】41 某鄉鄉長於就職後三年因故死亡,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其職務應:(A)由副鄉長代理 (B)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補選(C)由縣政府派員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 (D)由鄉民代表會主席代理

【評論內容】第 82 條第一項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及村 (里) 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 (市) 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 (鎮、市) 長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村 (里) 長由鄉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的地方行政首長不須經過居民選舉產生?(A)直轄市 (B)準用直轄市之縣 (C)縣 (D)區

【評論內容】地制法58 直轄市、市之區公所,置區長一人,由.....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0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應設「程序委員會」,該程序委員會主要任務為何?(A)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 (B)討論法案(C)討論議員出席情形 (D)討論懲戒案件

【評論內容】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21條 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應設程序委員會,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並得設各種委員會審查議案。鄉 (鎮、市) 民代表會得設小組進行案件審查,並由主席審定議事日程。前項議事日程屬於定期.....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 地方政府首長依檢肅流氓條例規定被留置者,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上級機關應如何處置該首長?(A)撤職 (B)去職 (C)免職 (D)停職

【評論內容】第 78 條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鄉 (鎮、市、區) 公所停止其職務,不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第三條之規定:一、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 以下之何種情形,原告可聲請直接上級法院為指定管轄?(A)共同訴訟之被告有數人,其住所不在同一法院管轄區域內者,原告可聲請指定管轄(B)被告住所、不動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其他據以定管轄法院之地,

【評論內容】第23條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接上級法院應依當事人之聲請或受訴法院之請求,指定管轄:一、有管轄權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或因特別情形,由其審判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者。二、因管轄區域境界不明,致不能辨別有.....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80 下列有關「小額訴訟程序」特色之敘述,何者為錯誤?(A)如經原告同意,法院得為命被告於一定期限內自動清償者,免除部分給付之判決(B)訴訟當事人在小額程序之第二審,如經兩造合意得為訴之變更或追加(C

【評論內容】

第 436-14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不調查證據,而審酌一切情況,認定事實

,為公平之裁判︰

一、經兩造同意者。

二、調查證據所需時間、費用與當事人之請求顯不相當者。

第 436-21 條

 

法院命被告為給付時,如經原告同意,得為被告於一定期限內自動清償者,免除部分給付之判決。

第 436-27 條

 

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不得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

第 436-30 條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二審裁判,不得上訴或抗告。

...

【評論主題】23 甲機關欲建造之高架道路,會經過乙之 A 地上空 30 公尺至 50 公尺處。甲對 A 地應取得下列何種權利?(A)不動產役權 (B)普通地上權 (C)區分地上權 (D)區分所有權

【評論內容】民法第 841-1條 稱區分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1 甲夫乙妻欲收養 A,下列何種情形法院不得認可?(A) A 為甲之孫 (B) A 為乙之妹之媳婦 (C) A 為甲之兄之子 (D) A 為乙之弟之女

【評論內容】民法第 1073-1 條下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一、直系血親。二、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種職位之產生,憲法增修條文並未改變了憲法本文之規定?(A)監察委員 (B)立法院院長 (C)司法院大法官 (D)行政院院長

【評論內容】我想題目的意思是何種職位的產生方式沒有改變過,所以只要看何種職位的產生方式沒有出現在增修條文即可 (A)監察委員原:憲法第 91 條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新:增修第 7 條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B)立法院長原:憲法第 66 條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

【評論主題】28 被保險人參加勞工保險,被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者,得由原投保單位為其辦理參加普通事故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但其年資必須合計滿幾年?(A) 10 年 (B) 12 年 (C) 1

【評論內容】勞工保險條例 第 9-1 條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被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者,由原投保單位為.....

【評論主題】47.受理機關認為人民之陳情無理由者,應採取下列何項措施?(A)置之不理(B)交由下級機關處理(C)通知陳情人,並說明其意旨(D)逕行退件

【評論內容】行程法第 171 條受理機關認為人民之陳情有理由者,應採取適當之措施;認為無理由者,應通.....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2.犯最重本刑為拘役之罪者,追訴權之時效期間為多少年?(A)三年(B)五年(C)七年(D)十年

【評論內容】一、死刑、無期、10年以上..... 追訴權30年   行刑權40年二、3年以上,未滿10年.............追訴權20年   行刑權30年三、1年以上,未滿3年................追訴權10年   行刑權15年四、未滿1年、拘役、罰金..........追訴權5年      行刑權.....

【評論主題】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辦理何種行政行為?(A)公告閱覽 (B)預備聽證 (C)研討座談 (D)以上皆非。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 第 58 條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預備聽證得為下列事項︰一、議定.....

【評論主題】18 人民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時,於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前,原則應先經何種程序:(A)訴願程序 (B)申訴程序 (C)協議程序 (D)行政程序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 第 10 條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那一項不是公務人員保障法所規定之保障項目?(A)公務人員身分 (B)公務人員職務 (C)公務人員俸給 (D)公務人員工作條件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2條  公務人員身分、官職等級、俸給、工.....

【評論主題】「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由下列何者定之?(A)考試院 (B)行政院(C)行政院會同考試院 (D)考試院會同行政院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22 條  公務人員因公.....

【評論主題】公務人員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並有確實證據者,其服務機關應為何種懲處?(A)一次記二大過 (B)一次記一大過 (C)記過二次 (D)記過一次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記一大功:(一)執行重要命令,克服艱難,圓滿達成使命者。(二)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績效者。(三)搶救重大災害,切合機宜,有具體效果者。(四)對於重大困難問題,提出有效方法,順利予以解決者。(五)在惡劣環境下,盡力職務,圓滿達成任務者。二、.....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那一類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陞遷法?(A)教育人員 (B)交通事業人員 (C)公營事業人員 (D)機要人員

【評論內容】第 3條 本法以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機要人員外,定有職稱及依法律任用、派用之人.....

【評論主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2 條規定,有關特種任用制度不適用於下列那一類人員?(A)司法人員 (B)關務人員 (C)外交領事人員 (D)機要人員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32 條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第 33 條教育人員、醫事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

【評論主題】行政院所屬簡任第幾職等以上人事主管人員之派免、遷調,應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先會商銓敘部?(A)第十職等 (B)第十一職等 (C)第十二職等 (D)第十三職等

【評論內容】銓敘部組織法 第 7 條人事管理司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人事管理人員任免、敘級、敘俸、考核之審核事項。二、關於人事管理人員工作督導及通訊會報事項。三、關於公務員人事資料之蒐集、查證、登記、處理及統一管理事項。四.....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 4 條之規定,自本法施行後,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每幾年應於總預算案中向立法院提出總員額檢討報告?(A)2 年 (B)3 年 (C)4 年 (D)5 年

【評論內容】第 4 條 機關員額總數最高限為十七萬三千人。第一類人員員額最高為八萬六千七百人, 第二類人員員額最高為四萬一千二百人, 第三類人員員額最高為一萬三千九百人, 第四類人員員額.....

【評論主題】依據人事管理條例第 5 條之規定,人事管理員的職位列等為下列何項?(A)第四至第六職等 (B)第五至第七職等 (C)第六至第七職等 (D)第七至第八職等

【評論內容】第 5 條人事處置處長,職位列第十至第十二職等人事室置主任,其職位之.....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是考試院會議的組成人員?(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B)考試委員(C)考選部部長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評論內容】

考試院會議規則 第 2 條

考試院會議 (以下簡稱本院會議) 依考試院組織法第七條規定,由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組織之。考試院秘書長、副秘書長、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首長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均應列席。

【評論主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由下列何項程序產生?(A)由考試院院長逕行任命之(B)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C)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D)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提請考試院院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第 4 條本會置委員十人至十四人,其中五人至七人專任,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餘五人至七人兼任.....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1 某鄉鄉長於就職後三年因故死亡,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其職務應:(A)由副鄉長代理 (B)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補選(C)由縣政府派員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 (D)由鄉民代表會主席代理

【評論內容】第 82 條第一項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及村 (里) 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 (市) 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 (鎮、市) 長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村 (里) 長由鄉 .....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的地方行政首長不須經過居民選舉產生?(A)直轄市 (B)準用直轄市之縣 (C)縣 (D)區

【評論內容】地制法58 直轄市、市之區公所,置區長一人,由.....

【評論主題】10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應設「程序委員會」,該程序委員會主要任務為何?(A)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 (B)討論法案(C)討論議員出席情形 (D)討論懲戒案件

【評論內容】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21條 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應設程序委員會,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並得設各種委員會審查議案。鄉 (鎮、市) 民代表會得設小組進行案件審查,並由主席審定議事日程。前項議事日程屬於定期.....

【評論主題】4 地方政府首長依檢肅流氓條例規定被留置者,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上級機關應如何處置該首長?(A)撤職 (B)去職 (C)免職 (D)停職

【評論內容】第 78 條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鄉 (鎮、市、區) 公所停止其職務,不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第三條之規定:一、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 依地方制度法第 34 條之規定,縣(市)議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會外,定期會每幾個月開會一次?(A) 3 個月 (B) 4 個月 (C) 5 個月 (D) 6 個月

【評論內容】第 34 條 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 會外,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由議長、主席召集.....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4 李四因違規營業,被主管機關處停業 5 日,於 8 月 31 日下午 5 時開始執行,則該停業期間至何時為止?(A) 9 月 4 日下午 5 時止(B) 9 月 4 日 24 時止(C) 9 月

【評論內容】這題是這樣解的  題目一 如果題目說停業5日  法條為:對人民不利的,始日不計時刻以一日論 所以不管8/31從幾點開始,就算他是8/31晚上11點59分開罰,代表8/31很幸運的只罰了一分鐘也算一日 所以第一天為8/31 第二天為9/1 第三天為9/2 第四天為9/3 第五天為9/4 一日為24時,所以最後到.....

【評論主題】19 以下之何種情形,原告可聲請直接上級法院為指定管轄?(A)共同訴訟之被告有數人,其住所不在同一法院管轄區域內者,原告可聲請指定管轄(B)被告住所、不動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其他據以定管轄法院之地,

【評論內容】第23條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接上級法院應依當事人之聲請或受訴法院之請求,指定管轄:一、有管轄權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或因特別情形,由其審判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者。二、因管轄區域境界不明,致不能辨別有.....

【評論主題】80 下列有關「小額訴訟程序」特色之敘述,何者為錯誤?(A)如經原告同意,法院得為命被告於一定期限內自動清償者,免除部分給付之判決(B)訴訟當事人在小額程序之第二審,如經兩造合意得為訴之變更或追加(C

【評論內容】

第 436-14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不調查證據,而審酌一切情況,認定事實

,為公平之裁判︰

一、經兩造同意者。

二、調查證據所需時間、費用與當事人之請求顯不相當者。

第 436-21 條

 

法院命被告為給付時,如經原告同意,得為被告於一定期限內自動清償者,免除部分給付之判決。

第 436-27 條

 

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不得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

第 436-30 條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二審裁判,不得上訴或抗告。

...

【評論主題】【題組】 ⑷請繪出互斥非或閘的電路符號。

【評論內容】

我想是吧,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

譬如

(前提)選舉人總額是200萬人,那有效票至少要過100萬人才可修憲

(事實)但去投票的人可能只有130萬人,其中有效票只有90萬人,雖然90萬人高於去投票的半數,但是沒有超過100萬人

(結果)修憲不通過

【評論主題】【題組】 ⑷請繪出互斥非或閘的電路符號。

【評論內容】

我想是吧,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

譬如

(前提)選舉人總額是200萬人,那有效票至少要過100萬人才可修憲

(事實)但去投票的人可能只有130萬人,其中有效票只有90萬人,雖然90萬人高於去投票的半數,但是沒有超過100萬人

(結果)修憲不通過

【評論主題】【題組】 ⑷請繪出互斥非或閘的電路符號。

【評論內容】

我想是吧,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

譬如

(前提)選舉人總額是200萬人,那有效票至少要過100萬人才可修憲

(事實)但去投票的人可能只有130萬人,其中有效票只有90萬人,雖然90萬人高於去投票的半數,但是沒有超過100萬人

(結果)修憲不通過

【評論主題】【題組】 ⑷請繪出互斥非或閘的電路符號。

【評論內容】

我想是吧,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

譬如

(前提)選舉人總額是200萬人,那有效票至少要過100萬人才可修憲

(事實)但去投票的人可能只有130萬人,其中有效票只有90萬人,雖然90萬人高於去投票的半數,但是沒有超過100萬人

(結果)修憲不通過

【評論主題】【題組】 ⑷請繪出互斥非或閘的電路符號。

【評論內容】

我想是吧,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

譬如

(前提)選舉人總額是200萬人,那有效票至少要過100萬人才可修憲

(事實)但去投票的人可能只有130萬人,其中有效票只有90萬人,雖然90萬人高於去投票的半數,但是沒有超過100萬人

(結果)修憲不通過

【評論主題】不具公務員身分之甲利用不知情之公務員乙在其職務上所製作的文書登載不實,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A)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共同正犯(B)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間接正犯(C)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D)偽造公文

【評論內容】

刑第 214 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年刑法新修正第四十一條有關易科罰金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A)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易科罰金(B)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易

【評論內容】

第 41 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

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

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

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評論主題】依刑法規定,下列何者為「必」減輕或免除其刑?(A)自首(B)不能犯(C)普通未遂犯(D)中止未遂犯

【評論內容】

(A)第 62 條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

定。

(B)第 26 條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C)第 25 條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D)第 27 條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

者,亦同。

 

【評論主題】於中華民國領域外買賣或質押人口者,基於下列何原則得適用中華民國刑法?(A)屬地原則(B)屬人原則(C)保護原則(D)世界原則

【評論內容】

世界原則

1.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2.妨害自由罪(刑296,296-1)

3.海盜罪(刑333,334)

【評論主題】當所得達到一定水準後,隨著所得得繼續增加,儲蓄占所得的百分比會產生何種變化?(A) 逐漸增加(B) 逐漸減少(C) 不變(D) 不一定

【評論內容】

這是有什麼學說理論嗎?總覺得儲蓄每個人不同,有些人所得增加了,就儲的更多,但有些人花更多儲更少,所以我選(D)不一定....@@

請問有沒有哪謝大大可以幫忙解答,謝謝

【評論主題】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為地方自治法人?(A)台北縣(B)台北市文山區(C)南投縣神木村(D)台灣省

【評論內容】

恩...我想地方自治法人應該就是指公法人吧??!

公法人:

1.國家

2.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縣市、鄉鎮市,ex台北市、新北市、南投縣)

3.農田水利會

4.行政法人(中正文化中心)

 

 

 

**省、區、村、里、鄰not公法人

**省為行政院的派出機關

 

 

【評論主題】28 被保險人參加勞工保險,被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者,得由原投保單位為其辦理參加普通事故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但其年資必須合計滿幾年?(A) 10 年 (B) 12 年 (C) 1

【評論內容】

勞工保險條例 第 9-1 條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被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者,由原投保單位為其辦理參加普通事故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前項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23 甲機關欲建造之高架道路,會經過乙之 A 地上空 30 公尺至 50 公尺處。甲對 A 地應取得下列何種權利?(A)不動產役權 (B)普通地上權 (C)區分地上權 (D)區分所有權

【評論內容】

民法第 841-1 條 稱區分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之地上權。

題目:上空30公尺~50公尺是一定空間範圍,所以選C

【評論主題】21 甲夫乙妻欲收養 A,下列何種情形法院不得認可?(A) A 為甲之孫 (B) A 為乙之妹之媳婦 (C) A 為甲之兄之子 (D) A 為乙之弟之女

【評論內容】

民法第 1073-1 條

下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一、直系血親。二、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者,不在此限。三、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當者。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種職位之產生,憲法增修條文並未改變了憲法本文之規定?(A)監察委員 (B)立法院院長 (C)司法院大法官 (D)行政院院長

【評論內容】

我想題目的意思是何種職位的產生方式沒有改變過,所以只要看何種職位的產生方式沒有出現在增修條文即可

 

(A)監察委員

原:憲法第 91 條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

新:增修第 7 條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B)立法院長

原:憲法第 66 條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之。 

 

(C)司法院大法官

原:憲法第 79 條 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新:增修第 5 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D...

【評論主題】47.受理機關認為人民之陳情無理由者,應採取下列何項措施?(A)置之不理(B)交由下級機關處理(C)通知陳情人,並說明其意旨(D)逕行退件

【評論內容】

行程法第 171 條

受理機關認為人民之陳情有理由者,應採取適當之措施;認為無理由者,應通知陳情人,並說明其意旨。受理機關認為陳情之重要內容不明確或有疑義者,得通知陳情人補陳之。

【評論主題】22.犯最重本刑為拘役之罪者,追訴權之時效期間為多少年?(A)三年(B)五年(C)七年(D)十年

【評論內容】

一、死刑、無期、10年以上..... 追訴權30年 行刑權40年

二、3年以上,未滿10年.............追訴權20年 行刑權30年

三、1年以上,未滿3年................追訴權10年 行刑權15年

四、未滿1年、拘役、罰金..........追訴權5年  行刑權7年

*追訴權(刑80):1.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

  2.犯罪繼續,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行刑權(刑84):1.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2.保安處分先執行者,自保安執行完畢之日起算

 

【評論主題】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辦理何種行政行為?(A)公告閱覽 (B)預備聽證 (C)研討座談 (D)以上皆非。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 58 條

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預備聽證得為下列事項︰一、議定聽證程序之進行。二、釐清爭點。三、提出有關文書及證據。四、變更聽證之期日、場所與主持人。預備聽證之進行,應作成紀錄。

【評論主題】18 人民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時,於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前,原則應先經何種程序:(A)訴願程序 (B)申訴程序 (C)協議程序 (D)行政程序

【評論內容】

國家賠償法 第 10 條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評論主題】下列那一項不是公務人員保障法所規定之保障項目?(A)公務人員身分 (B)公務人員職務 (C)公務人員俸給 (D)公務人員工作條件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2 條  公務人員身分、官職等級、俸給、工作條件、管理措施等有關權益之保障,適用本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由下列何者定之?(A)考試院 (B)行政院(C)行政院會同考試院 (D)考試院會同行政院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22 條  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評論主題】公務人員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並有確實證據者,其服務機關應為何種懲處?(A)一次記二大過 (B)一次記一大過 (C)記過二次 (D)記過一次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記一大功:(一)執行重要命令,克服艱難,圓滿達成使命者。(二)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績效者。(三)搶救重大災害,切合機宜,有具體效果者。(四)對於重大困難問題,提出有效方法,順利予以解決者。(五)在惡劣環境下,盡力職務,圓滿達成任務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記一大過:(一)處理公務,存心刁難或蓄意苛擾,致損害機關或公務人員聲譽者。(二)違反紀律或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或誣陷侮辱同事,有確實證據者。(三)故意曲解法令,致人民權利遭受重大損害者。(四)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貽誤公務,導致不良後果者。(五)曠職繼續達二日,或一年內累積達五日者。

【評論主題】下列那一類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陞遷法?(A)教育人員 (B)交通事業人員 (C)公營事業人員 (D)機要人員

【評論內容】第 3 條 本法以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機要人員外,定有職稱及依法律任用、派用之人員為適用對象。

 

第 17 條  教育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陞遷,得準用本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行政院所屬簡任第幾職等以上人事主管人員之派免、遷調,應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先會商銓敘部?(A)第十職等 (B)第十一職等 (C)第十二職等 (D)第十三職等

【評論內容】

銓敘部組織法 第 7 條

人事管理司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人事管理人員任免、敘級、敘俸、考核之審核事項。二、關於人事管理人員工作督導及通訊會報事項。三、關於公務員人事資料之蒐集、查證、登記、處理及統一管理事項。四、關於公務人力調查評估及人才儲備事項。五、關於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事項。六、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議、解釋及其他事項。行政院所屬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人事主管人員之派免、遷調,應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先會商銓敘部。

【評論主題】依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 4 條之規定,自本法施行後,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每幾年應於總預算案中向立法院提出總員額檢討報告?(A)2 年 (B)3 年 (C)4 年 (D)5 年

【評論內容】

第 4 條

機關員額總數最高限為十七萬三千人。第一類人員員額最高為八萬六千七百人,

第二類人員員額最高為四萬一千二百人,

第三類人員員額最高為一萬三千九百人,

第四類人員員額最高為六千九百人,

第五類人員員額最高為二萬四千三百人。本法施行後,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或單位每四年應檢討分析中央政府總員額狀況,釐定合理精簡員額數,於總預算案中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評論主題】依據人事管理條例第 5 條之規定,人事管理員的職位列等為下列何項?(A)第四至第六職等 (B)第五至第七職等 (C)第六至第七職等 (D)第七至第八職等

【評論內容】

第 5 條

人事處置處長,職位列第十至第十二職等

人事室置主任,其職位之列等分為第六至第九或第十或第十一職等

人事管理員,職位列第五至第七職等。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是考試院會議的組成人員?(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B)考試委員(C)考選部部長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評論內容】

考試院會議規則 第 2 條

考試院會議 (以下簡稱本院會議) 依考試院組織法第七條規定,由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組織之。考試院秘書長、副秘書長、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首長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均應列席。

【評論主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由下列何項程序產生?(A)由考試院院長逕行任命之(B)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C)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D)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提請考試院院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第 4 條

本會置委員十人至十四人,其中五人至七人專任,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餘五人至七人兼任,由考試院院長聘兼之;任期均為三年,任滿得連任。但兼任委員為有關機關副首長者,其任期隨職務異動而更易。前項專任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超過其總額二分之一。

【評論主題】41 某鄉鄉長於就職後三年因故死亡,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其職務應:(A)由副鄉長代理 (B)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補選(C)由縣政府派員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 (D)由鄉民代表會主席代理

【評論內容】

第 82 條

第一項

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及村 (里) 長辭職、去職、死亡者,

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

縣 (市) 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

鄉 (鎮、市) 長由縣政府派員代理;

村 (里) 長由鄉 (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

 

第三項

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及村 (里) 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的地方行政首長不須經過居民選舉產生?(A)直轄市 (B)準用直轄市之縣 (C)縣 (D)區

【評論內容】

地制法58

直轄市、市之區公所,置區長一人,由市長依法任用,承市長之命綜理區政,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評論主題】10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應設「程序委員會」,該程序委員會主要任務為何?(A)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 (B)討論法案(C)討論議員出席情形 (D)討論懲戒案件

【評論內容】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21條

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應設程序委員會,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並得設各種委員會審查議案。鄉 (鎮、市) 民代表會得設小組進行案件審查,並由主席審定議事日程。前項議事日程屬於定期會者,縣 (市) 議會質詢日期不得超過會期總日數五分之一;鄉 (鎮、市) 民代表會質詢日期不得超過會期總日數四分之一。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議事日程,應分別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備查。

 

【評論主題】19 依地方制度法第 34 條之規定,縣(市)議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會外,定期會每幾個月開會一次?(A) 3 個月 (B) 4 個月 (C) 5 個月 (D) 6 個月

【評論內容】

第 34 條

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

會外,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由議長、主席召集之,議長、主席如未

依法召集時,由副議長、副主席召集之;副議長、副主席亦不依法召集時

,由過半數議員、代表互推一人召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