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佳琪】評論
世界原則1.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2.妨害自由罪(刑296,296-1)3.海盜罪(刑333,334)
【方翔】評論
個人補充:
【Kellygi Tsai】評論
第5條(保護主義、世界主義~國外犯罪之適用)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內亂罪。 二、外患罪。 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 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 五、偽造貨幣罪。 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一條、 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 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
【林宗佑】評論
請問那在我國施用毒品為何不能用8款但書排除,仍有罪
【108司法特考法警上榜】評論
請問那在我國施用毒品為何不能用8款但書排除,仍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