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於中華民國領域外買賣或質押人口者,基於下列何原則得適用中華民國刑法?
(A)屬地原則
(B)屬人原則
(C)保護原則
(D)世界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4556
統計:A(103),B(370),C(88),D(75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學與法系、自首之要件、刑法中止犯與準中止犯

用户評論

陳佳琪】評論

世界原則1.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2.妨害自由罪(刑296,296-1)3.海盜罪(刑333,334)

方翔】評論

個人補充:

Kellygi Tsai】評論

第5條(保護主義、世界主義~國外犯罪之適用)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內亂罪。  二、外患罪。  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  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  五、偽造貨幣罪。  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一條、  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  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

林宗佑】評論

請問那在我國施用毒品為何不能用8款但書排除,仍有罪

108司法特考法警上榜】評論

請問那在我國施用毒品為何不能用8款但書排除,仍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