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地方立法機關之議長、主席未依法召集定期會,副議長、副主席亦不依法召集時:
(A)由行政機關首長代為召集之
(B)請上級行政機關代為召集之
(C)請內政部協調解決之
(D)由過半數議員、代表互推一人召集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5921
統計:A(34),B(45),C(21),D(98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定期會、地方政府組織、地方制度法第18〜20條

用户評論

林維晨】評論

召開定期會順序議長 主席 → 副議長 副主席 → 過半議員 代表互推一人

陳佳琪】評論

地制法 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