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受理機關認為人民之陳情無理由者,應採取下列何項措施?
(A)置之不理
(B)交由下級機關處理
(C)通知陳情人,並說明其意旨
(D)逕行退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1916
統計:A(54),B(32),C(5612),D(32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不受理或駁回】、請願 訴願 陳情

用户評論

陳佳琪】評論

行程法第 171 條受理機關認為人民之陳情有理由者,應採取適當之措施;認為無理由者,應通知陳情人,並說明其意旨。受理機關認為陳情之重要內容不明確或有疑義者,得通知陳情人補陳之。

§罪_月】評論

上訴無理由,駁回!! 陳情不同!!

Minnie Chou】評論

謝謝~

Dora】評論

訴願無理由→駁回陳情無理由→通知陳情人,並說明其意旨

Fly*(負能量應援中)】評論

本題分類應為「法學緒論」,而非「公文」。再煩請站僕更改其分類,感謝。

嘟比的姊姊】評論

民訟第 449 條第二審法院認上訴為無理由者,應為駁回之判決。原判決依其理由雖屬不當,而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應以上訴為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