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極限成為我的起跑線!!】評論
不予假釋 --法務部行政權。 撤銷假釋--司法權。
【ejru65m4】評論
第691號解釋不是說明申訴不能取代救濟 希望盡快立法行政訴訟不過是暫時的也就是沒有救濟規定吧?還是說一切可以暫時爰用行政程序法的都算有救濟規定?那還敦促立法做啥?這種時候還是D最保險不過選項不能細緻點嗎?
【陳佳琪】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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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birdbirdw】評論
後續建議一起記103年通過的釋字720號:羈押為重大干預人身自由之強制處分,受羈押被告認執行羈押機關對其所為之不利決定,逾越達成羈押目的或維持羈押處所秩序之必要範圍,不法侵害其憲法所保障之權利者,自應許其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