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對於人民不利之書面的行政處分,下列那一事項未記載時,並不會影響行政處分的合法性?
(A)理由
(B)處分機關
(C)救濟期間之告知
(D)處分機關首長之署名、蓋章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0254
統計:A(363),B(42),C(3297),D(42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委任、訴願

用户評論

【用戶】Barbie Hu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行程法第98條:告知救濟錯誤應由該機關更正之!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至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用戶】高考Nan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請問一下⋯理由依行程法第114條規定⋯不是也能補正

【用戶】高考Nan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我找到答案了⋯謝謝(因為依據吳庚的瑕疵分級表)有區分⋯「理由」是屬於「中度、輕度可補正的瑕疵」,而行程法98條的教示瑕疵是屬於「瑕疵的變體」,對處分之效力不生影響。

【用戶】Eric David Ki

【年級】

【評論內容】書面的行政處分的應記載事項在96A理由,依照114,得補正,若期限內未補正,得撤銷B處分機關,依照111,無效C救濟,依照98,不影響效力,而且救濟期間可延長到1年D首長署名,請知道的大大補充!

【用戶】Barbie Hu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行程法第98條: 告知救濟錯誤應由該機關更正之! 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看完整詳解

【用戶】Eric David Ki

【年級】

【評論內容】書面的行政處分的應記載事項在96A理由,依照114,得補正,若期限內未補正,得撤銷B處分機關,依照111,無效C救濟,依照98,不影響效力,而且救濟期間可延長到1年D首長署名,請知道的大大補充!

【用戶】李浩銘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96 條

【用戶】Barbie Hu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行程法第98條: 告知救濟錯誤應由該機關更正之! 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看完整詳解

【用戶】岸在前方不遠處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依據吳庚的瑕疵分級表有區分,其中⋯「理由...

【用戶】Eric David Ki

【年級】

【評論內容】書面的行政處分的應記載事項在96A理由,依照114,得補正,若期限內未補正,得撤銷B處分機關,依照111,無效C救濟,依照98,不影響效力,而且救濟期間可延長到1年D首長署名,請知道的大大補充!

【用戶】李浩銘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9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