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土地法規定,下列何者非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出租人得收回之原因?
(A)契約年限屆滿
(B)承租人以基地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C)承租人轉租基地於他人時
(D)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達一年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5492
統計:A(23),B(7),C(30),D(35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徵收、無償捐贈、基地出售時,房屋所有權人為下列何種身分者,不得主張對基地之優先購買權

用户評論

Hsuan】評論

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以擔保現金抵償外,達二年以上時。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土地法第103條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非因左列情形之一,出租人不得收回。一、【契約年限屆滿時】。→A二、【承租人以基地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B三、【承租人轉租基地於他人時】。→C四、【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以擔保現金抵償外,達2年以上時】。→D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第100條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一、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二、承租人違反民法第443條第1項之規定轉租於他人時。三、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2個月以上時。四、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祝念祖】評論

土地法第103條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非因左列情形之一,出租人不得收回。一、【契約年限屆滿時】。→A二、【承租人以基地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B三、【承租人轉租基地於他人時】。→C四、【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以擔保現金抵償外,達2年以上時】。→D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第100條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一、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二、承租人違反民法第443條第1項之規定轉租於他人時。三、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2個月以上時。四、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小多】評論

土地法第10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