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多】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50.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何種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A)水利事業(B)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C)台灣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徵收私有土地作為汽車

【評論內容】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一、國防事業。二、交通事業。三、公用事業。四、水利事業。(A)五、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事業。六、政府機關、地方自治機關及其他公共建築。七、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B)八、社會福利事業。九、國營事業。(D)十、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事業。

【評論主題】49.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除零星夾雜難以避免者外,不得徵收。但下列何種事業或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所需者,不在此限?(A)國防 (B)交通 (C)水利事業 (D)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

【評論內容】土地徵收條例第 3-1 條需用土地人興辦公益事業,應按事業性質及實際需要,勘選適當用地及範圍,並應儘量避免耕地及優先使用無使用計畫之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對於經依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劃設或變更後,依法得予徵收或區段徵收之農業用地,於劃設或變更時,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考量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需用土地人勘選用地內之農業用地,免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許可者,於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先徵得直轄市或縣(市)農業主管機關同意。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除零星夾雜難以避免者外,不得徵收。但國防(A)、交通(B)、水利事業(C)、公用事業供輸電線路使用者所必須或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所需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6.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重新規定地價之程序為何? A.計算宗地單位地價 B.編造地價冊及總歸戶冊C.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 D.公告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三十日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第 15 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之程序如左:一、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E二、依據調查結果,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C三、計算宗地單位地價。A四、公告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三十日。D五、編造地價冊及總歸戶冊。B

【評論主題】15.辦理地籍測量之次序為何? A.三角測量、三邊測量或精密導線測量 B.圖根測量 C.戶地測量 D.計算面積(E)製圖(A) ABCDE (B) BACED (C) ACBDE (D) BACDE

【評論內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3 條地籍測量之程序如下:一、三角測量、三邊測量或精密導線測量。A二、圖根測量。B三、戶地測量。C四、計算面積。D五、製圖。E前項第一款之測量方法,得隨科技發展,採衛星定位測量或其他同等精度測量方法為之。

【評論主題】28.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私有土地,得依下列何種情況,分別限制個人或團體所有土地面積之最高額?(A)斟酌地方情形 (B)土地種類 (C)土地性質 (D)地方首長民調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 28 條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私有土地,得斟酌地方情形(A),按土地種類(B)及性質(C),分別限制個人或團體所有土地面積之最高額。前項限制私有土地面積之最高額,應經中央地政機關之核定。

【評論主題】27.私有土地所有權之哪些行為,妨害基本國策者,中央地政機關得報請行政院制止之?(A)移轉 (B)設定負擔 (C)租賃 (D)分管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 16 條私有土地所有權之移轉(A)、設定負擔(B)或租賃(C),妨害基本國策者,中央地政機關得報請行政院制止之。

【評論主題】12.聲請保全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之預告登記,應由請求權人檢附誰的同意書為之?(A)登記機關審查 (B)地政事務所主任(C)法院法官 (D)登記名義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 79-1 條聲請保全左列請求權之預告登記,應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D)之同意書為之:一、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二、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三、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前項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評論主題】11.承第 10 題,標售之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未標脫,國有財產署減價再標售,經五次標售而未標出者,登記為國有登記完畢之日,請問於幾年內,原權利人得檢附證明文件按其法定應繼分就專戶提撥發給價金?(A)五年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 73-1 條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但有不可歸責於聲請人之事由,其期間應予扣除。前項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繼承人占有或第三人占有無合法使用權者,於標售後喪失其占有之權利;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租賃期間超過五年者,於標售後以五年為限。依第二項規定標售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前應公告三十日,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就其使用範圍依序有優先購買權。但優先購買權人未於決標後十日內表示優先購買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標售所得之價款應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逾十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第二項標售之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最高價未達標售之最低價額者,由國有財產局定期再標售,於再行標售時,國有財產局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減數額不得逾百分之二十。經五次標售而未標出者,登記為國有並準用第二項後段喪失占有權及租賃期限之規定。自登記完畢之日起十年內,原權利人得檢附證明文件按其法定應繼分,向國有財產局申請就第四項專戶提撥發給價金;經審查無誤,公告九十日期滿無人異議時,按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第五次標售底價分算發給之。

【評論主題】都市更新地區劃定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公告禁止更新範圍內建築物之改建、增建;其禁止期間最長不得超過多久?(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

【評論內容】

都市更新條例

第 42 條

更新地區劃定或變更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公告禁止更新地區範圍內建築物之改建、增建或新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但不影響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者,不在此限。

前項禁止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限期命令其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評論主題】38 I didn’t do well on the tests and I can’t imagine how _____ my father will be when he sees my rep

【評論內容】

(A) disappointed

adjective. 失望的,沮喪的

(B) unsystematic

adjective. 無體系的,無系統的

(C) casual

adjective. (衣服)休閒的;便裝的;不在意的;不固定的;不經意的

(D) involuntary

adjective.  非自願的;不由自主的,無意識的

【評論主題】42 The National Health Service advises that men and women should not_________ more than 7 glasses of

【評論內容】

(A) spend

verb. 花費;用,花(錢)(B) sweep

verb. 打掃,清掃,掃除(C) consume

verb. 1(尤指大量地)消耗,消費,花費         2(尤指大量地)吃,喝

(D) confirm

verb. 確定;證實;肯定

【評論主題】流程抽樣分析與調查實際問題,其中抽樣深入分析之主要著眼為下列何項?(A)抽樣必須具有代表性(B)視全部發文使用日數分布狀況,與推展業務實際需要而定(C)由各機關視需要自行決定(D)在於檢討文書處理流程

【評論內容】

流程抽樣分析與調查實際問題,其中抽樣深入分析之主要著眼為下列何項?

(A)抽樣必須具有代表性(B)視全部發文使用日數分布狀況,與推展業務實際需要而定(C)由各機關視需要自行決定(D)在於檢討文書處理流程

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

二十九、流程抽樣分析與調查實際問題:

(一)目的:抽樣深入分析與檢討文書處理流程(D),如有稽催,則可發現瓶頸所在,進而調查其問題,以求全盤檢討改進,從根本上尋找提高公文時效途徑,輔助一般分析深度之不足。

(二)時機:由各機關視需要自行決定(C),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實施抽樣分析:

1、超過6日之發文辦結件數占發文總數20%以上時。

2、發文平均使用日數有逐漸提高趨勢時。

(三)抽樣範圍:視全部發文使...

【評論主題】單位間有分文爭議案件,機關公文改分作業應指定何人協調判定,俾提升效率?(A)文書單位主管(B)首長(C)副首長(D)機要秘書

【評論內容】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

二十二、改分作業:

(一)機關公文改分作業應至遲於收文次日確定主辦單位,單位間有分文爭議案件,

應陳請首長或其指定專人協調判定,俾提升效率。

(二)改分公文之管制或統計時效起算點,仍以總收文原登錄收文日期為準。

資料來源https://www.archives.gov.tw/Publish.aspx?cnid=1636&p=1930

【評論主題】52.外國人經許可在中華民國充任經紀人員者,其有關業務上所為之文件、圖說,應以何種文字說明?(A)英文 (B)日文(C)外國人所屬國籍之文字 (D)中華民國之文字

【評論內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38 條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或參加營業員訓練。前項領有及格證書或訓練合格並依第十三條第二項登錄及領有證明之外國人,應.....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2.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敘述正確?(A)經營仲介業務者無須提供雙方當事人類似不動產之交易價格(B)經營仲介業務者經買賣或租賃雙方當事人之書面同意,得同時接受雙方之委託(C)經營仲介

【評論內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4-2 條經營仲介業務者經買賣或租賃雙方當事人之書面同意,得同時接受雙方之委託(B),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公平提供雙方當事人類似不動產之交易價格。(A)二、公平提供雙方當事人有關契約內容規範.....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 違反民法第983條規定而與直系或三親等内旁系血親結婚者,其法律效果為何?(A)結婚有效,但應予以罰鍰(B)結婚無效,但無刑事責任(C)結婚無效,並應予以罰鍰(D)結婚有效,且不受任何處罰

【評論內容】民法第 983 條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第 988 條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 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補充刑法第 228 條對於因親屬、監護...

【評論主題】45 甲出賣其所有土地予乙,乙為保全關於土地所有權移轉之請求權,得聲請何種登記?(A)所有權移轉登記 (B)變更登記 (C)預告登記 (D)保全登記

【評論內容】

土地法

第 79-1 條

聲請保全左列請求權之預告登記,應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為之:

一、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

二、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

三、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

前項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

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評論主題】50 依土地法之規定,不得為私有之土地,下列那一項不包含在內?(A)公共交通道路 (B)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C)瀑布地 (D)可保存之建築用地

【評論內容】

土地法

第 14 條

左列土地不得為私有:

一、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二、天然形成之湖澤而為公共需用者,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三、可通運之水道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四、城鎮區域內水道湖澤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五、公共交通道路。

六、礦泉地。

七、瀑布地。

八、公共需用之水源地。

九、名勝古蹟。

十、其他法律禁止私有之土地。

前項土地已成為私有者,得依法徵收之。

第一項第九款名勝古蹟,如日據時期原屬私有,臺灣光復後登記為公有,依法得贈與移轉為私有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40 甲父車禍死亡留有一棟房屋,其子乙繼承該屋,依土地法之規定,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多久期限內聲請繼承登記? (A)六個月內 (B)一年內 (C)一年六個月內 (D)二年內

【評論內容】

土地法

第 73 條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之。其無義務人者,由權利人聲請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權利。

前項聲請,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一個月內為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評論主題】36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關於下列行政訴訟之敘述,何者錯誤?(A)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B)除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外,其他有關不動產之公法上權利或法律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  第 2 條公法上之爭議,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依本法提起行政訴訟。(C)  第 3 條前條所稱之行政訴訟,指撤銷訴訟、確認訴訟及給付訴訟。(D)  第 15.....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4 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之規定,受出租人之委託,經營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之公司,稱為下列何者? (A)租賃住宅代管業 (B)不動產代租業 (C)不動產經紀業 (D)租賃住宅包租業

【評論內容】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3 條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租賃住宅:指以出租供居住使用之建築物。二、住宅租賃契約(以下簡稱租賃契約):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以建築物租與他方居住使用,他方支付租金之契約。三、租賃住宅服務業:指租賃住宅代管業及租賃住宅包租業。四、租賃住宅代管業(以下簡稱代管業):指受出租人之委託,經營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以下簡稱代管業務)之公司。五、租賃住宅包租業(以下簡稱包租業):指承租租賃住宅並轉租,及經營該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以下簡稱包租業務)之公司。六、租賃住宅管理業務:指租賃住宅之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與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及其他與租賃住宅管理有關之事項。七、營.....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國家機密保護法之規定,以下那一類人員之出境,應經其(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准?(A)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 (B)退、離職已滿三年之人員(C)移交國家機密已超過三年之人員 (D)

【評論內容】

國家機密保護法

第 26 條

下列人員出境,應經其(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准:

一、國家機密核定人員。

二、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

三、前二款退離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三年之人員。

前項第三款之期間,國家機密核定機關得視情形延長之。延長之期限,除

有第十二條第一項情形者外,不得逾三年,並以一次為限。

【評論主題】財產經檢查後需修理者,由財產管理單位通知使用單位填具財產請修單報請修理,財產之修理分為緊急修理及普通修理,下列那一項屬普通修理?(A)房屋或其他建築物傾斜、倒塌或嚴重滲漏者(B)房屋或其他建築物結構安

【評論內容】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四十六、財產之修理分下列各種: (一)緊急修理:  1.房屋或其他建築物傾斜、倒塌或嚴重滲漏者。(A        2.房屋或其他建築物結構安全發生危險之虞者。(B        3.儀器、器材及其他重要設備遭受損壞,影響業務進行者。(D    (二)普通修理:        1.房屋及其固定設備破漏,牆壁門窗損壞者。(C        2.家具什物損壞,尚堪使用者。        3.器具及其他財產損壞或發生故障者。

【評論主題】48 土地登記申請人得提起訴願之期限,依訴願法第14條之規定,為自地政事務所駁回通知書達到之次日起幾 日內提起? (A)30日 (B)50日 (C)60日 (D)90日

【評論內容】

訴願法

第 14 條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罰法所規範之行政罰?(A)因違反行政法義務,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 (B)因違反行政法義務,剝奪資格之處分 (C)因違反行政法義務,消滅權利之處分 (D)因違反行政法義務,科予有期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A):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B)(C):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評論主題】36 依地方制度法第25條規定,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為下列何者?(A)自治條例 (B)自治規則 (C)委辦規則 (D)自律規則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 25 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8 依司法院釋字第156號解釋,主管機關個案變更都市計畫,如直接限制一定區域內人民之權利、利益或增加其負擔,其性質屬於下列何者? (A)行政處分 (B)行政指導 (C)法規 (D)行政契約

【評論內容】解釋字號釋字第156號解釋公布院令中華民國 68 年 03 月 16 日 解釋爭點變更都市計畫為行政處分?得提行政爭訟?解釋文  主管機關變更都市計畫,係公法上之單方行政行為,如直接限制一定區域內人民之權利、利益或增加其負擔,即具有行政處分之性質,其因而致.....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市地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用地,何項不屬土地所有權人之共同負擔?(A)停車場(B)體育場地(C)廣場(D)溝渠

【評論內容】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21條土地所有權人依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應共同負擔之項目如下:一、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指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零售市 場等十項用地,扣除重劃區內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地等 土地後,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所算得之負擔。二、費用負擔:指工程費用、重劃費用及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 權人依其土地受益比例,按評定重劃後地價折價抵付之負擔。前項第一款所定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包括道路之安全島、綠帶及人行步道;所稱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溝渠,指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所劃設供重劃區內公共使用...

【評論主題】34 下列有關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之稅率,何者正確?(A)地價稅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一,土地增值稅按土地漲價總數額之百分之十(B)地價稅按申報地價千分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

第 17 條

合於左列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

一、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

二、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

國民住宅及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自動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用地之地價稅,適用前項稅率計徵。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

第 34 條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百分之十徵收之;超過三公畝或七公畝者,其超過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依前條規定之稅率徵收之。

前項土地於出售前一年內,曾...

【評論主題】35.下列何者非市地重劃區內公共設施用地之法定負擔項目?(A)兒童遊樂場 (B)國民小學 (C)幼兒園 (D)零售市場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第 60 條依本條例規定實施市地重劃時,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零售市場等十項用地,除以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地等四項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及工程費用、重劃費用與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並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如無未建築.....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5 有關刑法第 23 條正當防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侵害已經結束,仍得主張正當防衛 (B)互毆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C)對警察依法逮捕之行為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D)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

【評論內容】

刑法第23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評論主題】45 有關刑法第 23 條正當防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侵害已經結束,仍得主張正當防衛 (B)互毆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C)對警察依法逮捕之行為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D)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

【評論內容】

刑法第23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評論主題】下列市地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用地,何項不屬土地所有權人之共同負擔?(A)停車場(B)體育場地(C)廣場(D)溝渠

【評論內容】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21條土地所有權人依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應共同負擔之項目如下:一、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指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零售市 場等十項用地,扣除重劃區內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地等 土地後,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所算得之負擔。二、費用負擔:指工程費用、重劃費用及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 權人依其土地受益比例,按評定重劃後地價折價抵付之負擔。前項第一款所定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包括道路之安全島、綠帶及人行步道;所稱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溝渠,指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所劃設供重劃區內公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