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之規定,受出租人之委託,經營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之公司,稱為下列何者?
(A)租賃住宅代管業
(B)不動產代租業
(C)不動產經紀業
(D)租賃住宅包租業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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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3 條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租賃住宅:指以出租供居住使用之建築物。二、住宅租賃契約(以下簡稱租賃契約):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以建築物租與他方居住使用,他方支付租金之契約。三、租賃住宅服務業:指租賃住宅代管業及租賃住宅包租業。四、租賃住宅代管業(以下簡稱代管業):指受出租人之委託,經營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以下簡稱代管業務)之公司。五、租賃住宅包租業(以下簡稱包租業):指承租租賃住宅並轉租,及經營該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以下簡稱包租業務)之公司。六、租賃住宅管理業務:指租賃住宅之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與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及其他與租賃住宅管理有關之事項。七、營.....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