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規定,有關耕地租佃,下列何者錯誤?
(A)耕地因災歉致收穫量不及三成時,應予免租
(B)出租人不得預收地租及收取押租
(C)經依法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得終止耕地租約
(D)承租人未自任耕作時,原訂租約終止,得由出租人收回自行耕種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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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Eric Wu】評論

(D)錯了,出租人沒.....看完整詳...

lin】評論

(A)耕地因災歉致收穫量不及三成時,應予免租=>耕11條(B)出租人不得預收地租及收取押租=>耕14條(C)經依法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得終止耕地租約=>耕17條(D)承租人未自任耕作時,原訂租約終止,得由出租人收回自行耕種=>耕16條1.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2.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時,原訂租約無效,得由出租人收回自行耕種或另行出租。

黃珞雅】評論

第 11 條耕地因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致農作物歉收時,承租人得請求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查勘歉收成數,議定減租辦法,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應於三日內辦理;必要時得報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復勘決定之。地方如普遍發生前項農作物歉收情事,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應即勘定受災地區歉收成數,報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議定減租辦法。耕地因災歉致收穫量不及三成時,應予免租。第 14 條出租人不得預收地租及收取押租。第 16 條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時,原訂租約無效,得由出租人收回自行耕種或另行出租。承租人因服兵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