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有關刑法第 23 條正當防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侵害已經結束,仍得主張正當防衛
(B)互毆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C)對警察依法逮捕之行為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D)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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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評論

可參考同張考卷的第32題...32 關於民法規定正當防衛、緊急避難與自助行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因避免自己之生命身體受到急迫危險所為之自助行為,致他人財產受新臺幣 50 萬元以下之損害者,不 負賠償責任(B)因避免自己之配偶、或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親屬,受到身體或自由上之急迫危險所為之家族集體自助 行為,致生他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C)對於現時或 24 小時內已發生之不法的人身侵害,為防衛自己、配偶或家屬之權利所為的行為,不負損 害賠償之責(D)為保護自己權利,對於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押收或毀損者,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不及受 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援助,並非於其時為之,則請求權不得實行或其實行顯有困難者為限 110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廉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95402  D

小多】評論

刑法第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小太陽】評論

刑法第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評論

可參考同張考卷的第32題...32 ...

耶和華以勒 讚美主】評論

正當防衛必須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始得為之,侵害業已過去,即無正當防衛可言。至彼此互毆,又必以一方初無傷人之行為,因排除對方不法之侵害而加以還擊,始得以正當防衛論。故侵害已過去後之報復行為,與無從分別何方為不法侵害之互毆行為,均不得主張防衛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