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有關刑法第 62 條自首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自首必減輕其刑
(B)自首可以言詞或書面為之
(C)自首可請人代理向警察機關為之
(D)通緝犯自行投案,不是自首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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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Luckywan】評論

刑法[第 62 條]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蔡大芳】評論

47 有關刑法第 62 條自首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刑法第 62 條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自首必須符合下列要件:自首必須在犯罪未發覺前為之。所謂未發覺,是指有偵查權之公務員尚未發覺犯罪事實,或已發覺犯罪事實,但不知犯人是誰。如果有偵查權之公務員未發覺,即使被害人或其他人已發覺,仍屬未發覺。自首必須告知自己所為的犯罪行為。自首必須向有偵查權之機關(如檢察署、警察局)或公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為之。自首之方式,可以口頭(如打電話)或書面,自行前往或託人代理為之,又向非偵查機關請其轉送亦可,但以轉送至偵查機關時,才生自首之效力。自首,尚以自動接受裁判為必要。所謂自...

小太陽】評論

刑法第62條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

微茶:一定會考上】評論

回6F,貪污治罪8的自首部份有錯8-1: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於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8-2: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from 貪污治罪條例§8-全國法規資料庫

110上榜】評論

刑法第 62 條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比較:第 172 條犯第一百六十八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之罪(偽證及誣告罪),於所虛偽陳述或所誣告之案件,裁判或懲戒處分確定前自白者,(應)減輕或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