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蔡大芳】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0 甲積欠乙 20 萬元的房屋租金遲遲不還,歷經 10 年後,乙才向甲請求給付租金,甲是否可拒絕給付?(A)可以,因租金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只有 5 年 (B)可以,因雙方債權債務關係逾 2 年已消滅(

【評論內容】

20 甲積欠乙 20 萬元的房屋租金遲遲不還,歷經 10 年後,乙才向甲請求給付租金,甲是否可拒絕給付?

歷經 10 年後,乙才向甲請求給付租金給付,已過5年的時效,而產生抗辯權。甲可拒決給付。

民法第126條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抗辯權

民法第144條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A)可以,因租金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只有 5 年(B)可以,因雙方債權債務關係逾 2 年已消滅(X)

債權未消滅,而是產生抗辯權。(C)不可以,因租金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有 15...

【評論主題】47 下列有關刑事責任能力之敘述,何者正確?(A)行為人處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狀態,法院只能依照鑑定結果認定(B)行為人非處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狀態,法院只能依照鑑定結果認定(C)

【評論內容】

47 下列有關刑事責任能力之敘述,何者正確?(A)行為人處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狀態,法院只能依照鑑定結果認定(X)

從鐵路警察遭刺死案~由此案,就可知道~

第一審(嘉義地方法院):因被醫生鑑定為精神障礙導致辨識行為違法及行為控制能力完全喪失,而判被告無罪。全國嘩然~~

第二審(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因嘉義地檢署提起抗告,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20]。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晚間8點做出裁定,鄭嫌維持新臺幣50萬交保,限制住居,並需遵守7項條件。嘉義地檢署不服裁定,二度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5月4日,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裁定鄭嫌需於24小時內繳納新台幣100萬元,若無法及時具保仍繼續羈押。並於...

【評論主題】41 被告本人於審判中卷宗閱覽權之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A)經法院許可在確保卷證安全之前提下,檢閱卷宗及證物(B)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C)經法院許可自行影印卷證或對卷證攝影(D)法院限

【評論內容】41 被告本人於審判中卷宗閱覽權之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刑事訴訟法 第 33 條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C)。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B)。但卷宗及證物之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被告於審判中經法院許可者,得在確保卷宗及證物安全之前提下檢閱之(A)。但有前項但書情形,.....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3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行使,以其所擔保債權之確定為前提。下列何者並非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債權之確定方法?(A)約定之原債權確定期日屆至 (B)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消滅(C)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聲請裁

【評論內容】33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行使,以其所擔保債權之確定為前提。下列何者並非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債權之確定 方法?最高限額抵押權確定代表原債權不繼續發生。最常見情形係「債務人明示拒絕發生債務」,以存證信函等方式向債權人明示不再為借貸等法律行為,亦可發生確定效果,而確定後,就既存債務為清償後,即可請求塗銷該最高限額抵押權。民法 第 881-12 條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除本節另有規定外,因下列事由之一而確定:一、約定之原債權確定期日屆至者。(A)二、擔保債權之範圍變更或因其他事由,致原債權不繼續發生者。三、擔保債權所由發生之法律關係經終止(D)或因其他事由而消滅者。四、債權人拒.....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1 甲向乙購買一筆土地,惟遲至 22 年後始請求乙將該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自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得以甲之債權因時效完成而消滅為由,拒絕移轉該土地之所有權登記於甲(B)如果乙將該土地所有權

【評論內容】(A)乙得以甲之債權因時效完成而消滅為由,拒絕移轉該土地之所有權登記於甲(X)按民法第144條第1項係規定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故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不過發生拒絕給付之抗辯權,並非使請求權當然消滅。是債權人對於債務人之借款請求權雖已時效消滅,債務人因此得拒絕給付,然債權並未消滅,從而債務人倘主張債權人之債權不存在,於法並無可採。民法第144條第1項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B)如果乙將該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甲,乙得以其不知時效完成為理由,請求返還土地(X)民法第144條第2項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C)甲依買賣契約得請求乙交付並移轉所有權登記,該土地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為 20.....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不得以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規範?(A)執行法律所必要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 (B)不涉及限制人民權利之事項(C)非屬重大之給付行政事項 (D)租稅的構成要件事實

【評論內容】

謝謝樓上的那喜蝦摩(不販賣) ,謝謝您的提醒喔,沒注意到真的寫錯了,已更正喔,

如果還有錯,請您再提醒喔,聖誕快樂!!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不得以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規範?(A)執行法律所必要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 (B)不涉及限制人民權利之事項(C)非屬重大之給付行政事項 (D)租稅的構成要件事實

【評論內容】17 下列何者不得以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規範?概括授權是指有關法規命令有無逾越母法之判準,可見諸釋字第五O六號解釋理由書謂:「關於人民自由權利之事項,除以法律規定外,法律亦得以具體明確之規定授權主管機關以命令為必要之規範。 命令是否符合法律授權之意旨,則不應拘泥於法條所用之文字,而應以法律本身之立法目的及其整體規定之關聯意義為綜合判斷。」釋字394號對於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科處裁罰性之行政處分,涉及人民權利之限制,其處罰之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應由法律定之。若法律就其構成要件,授權以命令為補充規定者,授權之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然後據以發布命令,始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以法律限制人民權利之意旨,本院釋字...

【評論主題】2 典型的法律規範通常包括兩個要素: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下列那一條文並未同時包含此兩要素?(A)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B)民法第

【評論內容】法律條文結構:法律要件(構成要件T+法律效果R)構成要件T,規定了人類社會生活中抽象化的行為,希望人民做或不做的行為,一旦實現社會中出現吻合這些抽象化類型的行為,就可能會發生一定的後果,這些一定的後果就是所謂的法律效果,代表著違反法律的人應受法律的處罰是什麼。例如:民法第 980 條(本條規定):.....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1 關於意思表示之到達與生效,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向無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時,應以其書面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時,始生效力 (B)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時,其意思表示以該通知達到相對人,或相對

【評論內容】

31 關於意思表示之到達與生效,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向無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時,應以其書面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時,始生效力(X)

書面通知到達才算喔!!

民法 第 96 條

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B)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時,其意思表示以該通知達到相對人,或相對人之配偶、或受僱人、或直系血親三 親等內之親屬時,發生效力(X)

民法 第 95 條第1項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但撤回之通知,同時或先時到達者,不在此限。

(C)表意人於發出通知後,喪失行為能力或其行為能力受限制者,其意思表示為效力未定。應由其配偶、或 直系血親三親...

【評論主題】12 「腹有詩書氣自華」意涵與下列選項最接近的是:(A)書到用時方恨少 (B)讀書足以變化氣質(C)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 (D)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

【評論內容】

腹有詩書氣自華,出自《和董傳留別》:“粗繒大布裹生涯,腹有詩書氣自華”。蘇軾寫於從鳳翔回到長安時,蘇軾在鳳翔府任職時,貧困的董傳曾與蘇軾相從。董傳當時生活貧困,衣衫樸素,但他飽讀詩書,滿腹經綸,平凡的衣著掩蓋不住他樂觀向上的精神風骨。腹有詩書氣自華,腹有指胸有,比喻學於成。氣指表於外的精神氣色。華指豐盈而實美,比喻只要飽讀詩書,學有所成,氣質才華自然橫溢,高雅光彩。“腹有詩書氣自華”一句,闡明了讀書與高雅氣質的必然聯繫,凝練概括,深得讀者喜愛。今天人們引用它來說明讀書求知可以培養人高尚的品格和高雅的氣質。也用來讚美別人學問淵博、氣度不凡。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民事訴訟法官自行迴避之事由?(A)法官曾參與該訴訟事件前審之裁判(B)法官為該訴訟當事人之物上保證人(C)法官為該訴訟當事人之舅媽(D)法官於該訴訟事件,曾為當事人之辯護人或輔佐人

【評論內容】

民事訴訟法 第 32 條 

法官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未婚配偶,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者。

二、法官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八親等內之血親或五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

    此親屬關係者。

三、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未婚配偶,就該訴訟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

    利人、共同義務人或償還義務人之關係者(B)。

四、法官現為或曾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家屬者。(C)

五、法官於該訴訟事件,現為或曾為當事人之訴訟代理人或輔佐人者。

六、法官於該訴訟事件,曾為證人或鑑定人者。

七、法官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前審裁判或仲裁者。(A)

下列何者非民事訴訟法官自行迴避之事由?(A)法官曾參與該訴訟事件前審之裁判(X)

(B)法官為該訴訟當事人之物上保證人(X)(C)法官為該訴訟當事人之舅媽(X)(D)法官於該訴訟事件,曾為當事人之辯護人或輔佐人(O)

【評論主題】18 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

【評論內容】

(C)「禮」的功能類似經濟學中所謂供需可透過分配達到平衡(O)

制定了禮義來確定人們的名分,以此來調養人們的欲望、滿足人們的要求制定了禮義(供給)調養人們的欲望(需要)、滿足人們的要求。(供需均衡)

【評論主題】32 下列關於普通地上權之敘述,何者正確?(A)地上權設定後,因土地價值之昇降,依原定地租給付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請求法院增減之 (B)地上權設定後,地上權人如因不可抗力,妨礙其土地之使用,仍得請求免

【評論內容】

你想換單位,有差我的見解嗎??你就當做沒看到好了,反正你也可以用筆記記錄!!

但是還是謝謝你提供我筆記的方法。之前不曾用過。Thank you !!

【評論主題】39 司法警察在下列情況下詢問犯罪嫌疑人所取得之自白,何者得作為證據?(A)於夜間未經受訊問人同意而詢問 (B)等候辯護人之時間已超過 4 小時後,辯護人尚未到場所為之詢問 (C)將犯罪嫌疑人解送至地

【評論內容】

39 司法警察在下列情況下詢問犯罪嫌疑人所取得之自白,何者得作為證據?

刑事訴訟法第91條

拘提或因通緝逮捕之被告,應即解送指定之處所;如二十四小時內不能達到指定之處所者,應分別其命拘提或通緝者為法院或檢察官,先行解送較近之法院或檢察機關,訊問其人有無錯誤。

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1

第九十一條及前條第二項所定之二十四小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經過之時間不予計入。但不得有不必要之遲延(否則可作為證據):一、因交通障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所生不得已之遲滯。二、在途解送時間。(C)三、依第一百條之三第一項規定不得為詢問者。四、因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健康突發之事由,事實上不能訊問者。五、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表示選任辯護人之意...

【評論主題】27 甲男、乙女同居於共同之住所,甲以乙為被告,向法院訴請返還借款。關於此訴訟之文書送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送達人若於住所外之他處會晤甲、乙時,得於會晤處所送達(B)送達於住所而不獲會晤甲時,得

【評論內容】27 甲男、乙女同居於共同之住所,甲以乙為被告,向法院訴請返還借款。關於此訴訟之文書送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送達人若於住所外之他處會晤甲、乙時,得於會晤處所送達(O)民事訴訟法 第 136 條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行之。但在他處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於會晤處所行之。不知前項所定應為送達之處所或不能在該處所為送達時,得在應受送達人就業處所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明在其就業處所收受送達者,亦同。對於法定代理人之送達,亦得於當事人本人之事務所或營業所行之。(B)送達於住所而不獲會晤甲時,得將文書付與乙(X)民事訴訟法 第 137 條送達於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法律明確性原則之目的,不包括下列何者?(A)使受規範者可能預見其行為之法律效果 (B)確保法律預先告知之功能 (C)促進公民對法律之理解與思辨 (D)保障規範目的之實現

【評論內容】

1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法律明確性原則之目的,不包括下列何者?

(三) 基於法治國原則,以法律限制人民權利,其構成要件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使受規範者可能預見其行為之法律效果(A),以確保法律預先告知之功能(B),並使執法準據明確,以保障規範目的之實現(D)。迭經司法院釋字第636號解釋(另參照釋字第432號、第521號、第594號、第617號、第623號及第690號)揭示在案;另行政程序法第5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從而,行政行為之執法準據應符合明確性原則。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89434(A)使受規範者可能預見其行為之法律效果(B)確保法律預先告知之功能(C)促進公民對法律之理解與思辨(X)(D)保障規範目的之實現

【評論主題】12 依憲法規定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居住遷徙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居住自由包含設定住、居所之自由 (B)遷徙自由包含遷徙、旅行、出境或入境之權利 (C)居住遷徙自由之限制,僅得以立法院制定

【評論內容】12 依憲法規定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居住遷徙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釋字第454號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A)、遷徙、旅行,包括出境或入境之權利(B)。對人民入境居住之權利,固得視規範對象究為臺灣地區有戶籍人民,僑居國外或居住港澳等地區之人民,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差異之規範(D),惟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屬於法律之「擬制」?(A)時效因開始執行行為而中斷者,若因權利人之聲請或法律上要件之欠缺,而撤銷其執行處分時,視為不中斷(B)對話為要約者,非立時承諾,即失其拘束力(C)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

【評論內容】4 下列何者屬於法律之「擬制」?「擬制」:不可以推翻反證「推定」:可以推翻反證(A)時效因開始執行行為而中斷者,若因權利人之聲請或法律上要件之欠缺,而撤銷其執行處分時,視為不中斷(O)視為=擬制(B.....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面對亂世,詩人文士對於不可掌握的未來,往往在詩句中透露「及時行樂」的情感,現在亦然。猶如:「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晝短苦夜長,何不秉燭遊。」以下出自《古詩十九首》的詩句,何者也是流露出「及時行樂

【評論內容】

1.面對亂世,詩人文士對於不可掌握的未來,往往在詩句中透露「及時行樂」的情感,現在亦然。猶如:「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晝短苦夜長,何不秉燭遊。」以下出自《古詩十九首》的詩句,何者也是流露出「及時行樂」的情感?(A)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飆塵。何不策高足,先據要路津(X)

譯文~指追逐名文利養,貪求高官富貴。

人生像寄旅一樣只有一世猶如塵土,剎那間便被那疾風吹散。為什麼不想辦法捷足先登,先高踞要位而安樂享富貴榮華呢?

(B)不惜歌者苦,但傷知音稀。願為雙鴻鵠,奮翅起高飛(X)

譯文~遇不到知音聼歌者所痛惜的,並非歌者內心的悲愁,而是歌者的悲愁之音無人賞識。這也就是說,祇有作者這位聽歌者才是知音,才能眞正理解歌者的悲愁及其悲愁之音。所以,末了才有化作雙鴻鵠、奮起高飛的聨想。十分明顯,這當是作者在現實中因遇不到知音而産生的一種聯想。這一聯想,旣是作者內心悲痛的反映,也是作者希望改變現實處境的願望的體現。

(C)庭中有奇樹,綠葉發華茲。攀條折其榮,將以遺所思(X)

譯文~思親

庭院裏一株珍稀的樹,滿樹綠葉的襯托下開了茂密的花朵,顯得格外生氣勃勃,春意盎然。我攀着枝條,折下了最好看的一串樹花,要把它贈送給日夜思念的親人。(D)人生天地間,忽如遠行客。斗酒相娛樂,聊厚不為薄。(O)

譯文~寫主人公因感於生命短促而及時行樂

人生長存活在天地之間,就好比遠行匆匆的過客。區區斗酒足以娛樂心意,雖少卻勝過豪華的宴席。

「斗酒」雖「薄」(兼指量少、味淡),也可娛樂,就不必嫌薄,姑且認為厚吧!

【評論主題】7 加入 WTO後,政府對完全競爭市場降低從量進口關稅,則下列對本國之影響何者正確?(A)消費者剩餘減少 (B)生產者剩餘增加 (C)社會福利增加 (D)關稅收入必定減少

【評論內容】

7 加入 WTO後,政府對完全競爭市場降低從量進口關稅,則下列對本國之影響何者正確?

在其他條件不變下,我國政府對完全競爭市場降低從量進口關稅會造成進口供應商成本降低(P價格下降),供給量增加,(點的移動,S線不變),國外的商品變便宜,消費者轉而購買外國產品(替代性),使本國產品需求量減少,但總需求量(國內+國外)增加(點的移動,D線不移動),也就是原先進口課稅前的超額需量(進口量)增加,價格下跌。

因價格下跌,國內生產者供給量減少。最後造成消費者剩餘一定增加,國內生產者剩餘減少,整體社會福利定一定增加。

PS.圖解

(A) 消費者剩餘減少 (X)增加(B) 生產者剩餘增加 (X)減少(C) 社會福利增加 (O)(D) 關稅收入必定減少(X)不一定

【評論主題】42 從事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之外國人,在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多久?(A)9 年 (B)10 年 (C)12 年 (D)15 年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第46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之工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下列各款為限:一、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二、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三、下列學校教師:(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二)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三)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 。四、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教師。五、運動教練及運動員。六、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七、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八、海洋漁撈工作。九、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十、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

【評論主題】49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勞工得請領月退休金之要件為:(A)只要勞工年滿 65 歲即可 (B)勞工年滿 65 歲,且工作年資滿 10 年以上 (C)只要勞工工作年資滿 20 年以上即可 (D)勞工年滿

【評論內容】

49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勞工得請領月退休金之要件為: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

勞工年滿六十歲,得依下列規定之方式請領退休金:一、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二、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依前項第一款規定選擇請領退休金方式,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變更。第一項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時,於有第一項規定情形者,始得請領。

(A)只要勞工年滿 65 歲即可(X)

是60歲(B)勞工年滿 65 歲,且工作年資滿 10 年以上(X)

滿 60 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

(C)只要勞工工作年資滿 20 年以上即可(X)

勞工須年滿60歲,且工作年資15年以上即可

(D)勞工年滿 60 歲,且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O)

【評論主題】43 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幾日內以書面載明相關事項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 (A)3 日 (B)5 日 (C)7 日 (D)10 日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第56條

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三日內以書面載明相關事項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但受聘僱之外國人有曠職失去聯繫之情事,雇主得以書面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執行查察。受聘僱外國人有遭受雇主不實之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通知情事者,得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訴。經查證確有不實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原廢止聘僱許可及限令出國之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23 工會法、團體協約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均為保護勞工「勞動三權」之立法,請問下列何者非屬勞動三權之內容? (A)團結權 (B)工作權 (C)集體協商權 (D)爭議權

【評論內容】23 工會法、團體協約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均為保護勞工「勞動三權」之立法,請問下列何者非屬勞動三權 之內容?勞資關係乃勞資雙方間之權利與義務及其有關事項的處理。勞動三法是根據團結權、團體協約權及爭議權等所謂勞動三權,.....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 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於接獲勞工對事業單位違反勞工法令規定之申訴後,應為必要之調查,並於幾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勞工? (A)90 日 (B)60 日 (C)45 日 (D)30 日

【評論內容】

勞基法第74條

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之處分。雇主為前項行為之一者,無效。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於接獲第一項申訴後,應為必要之調查,並於六十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勞工。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應對申訴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不得洩漏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違反前項規定者,除公務員應依法追究刑事與行政責任外,對因此受有損害之勞工,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主管機關受理檢舉案件之保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29 酒駕問題造成無數家破人亡,成為眾所矚目的社會問題,因此政府乃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高對酒駕的行政上處罰,希望藉此遏止酒駕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這是以政府的法律管制處理市場失靈

【評論內容】29 酒駕問題造成無數家破人亡,成為眾所矚目的社會問題,因此政府乃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提高對酒駕的行政上處罰,希望藉此遏止酒駕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這是以政府的法律管制處理市場失靈問題(O)假定在完全競爭狀況下,無法達到完全競爭市場所假定的市場均衡(柏拉托效率點),稱為市場失靈。以法律管制來說,也就是現前酒駕無法達有效管制。因此.....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者不屬刑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依法令之行為?(A)司法警察逮捕通緝犯 (B)路人甲逮捕現行犯 (C)父母管教滿 20 歲之子女 (D)檢察官執行死刑

【評論內容】

在中華民國的死刑制度下,如果1個人被判決死刑定讞之後,要等待法務部部長簽署執行死刑命令,就可以執行。在1個標準的執行死刑團隊,包括執行檢察官(俗稱監斬官)、法醫、書記官、法警隊長、執行法警(槍手)2人、戒護法警2人,如果死刑犯同意器官捐贈,另設置有醫療隊。但現在執行死刑時,多選在傍晚5點到9點,並且用配有滅音器的國造T75型手槍,但早年使用的槍械卻不固定,常使用了步槍或者卡賓槍執行。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者不屬刑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依法令之行為?(A)司法警察逮捕通緝犯 (B)路人甲逮捕現行犯 (C)父母管教滿 20 歲之子女 (D)檢察官執行死刑

【評論內容】

題目是問依法行政,無關父母對子女的管教。因為父母對子女的管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自然的天性。

【評論主題】35 關於保證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保證人之負擔較主債務人為重者,應縮減至主債務之限度 (B)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且未有喪失先訴抗辯權之事由,保證人對於債權人 得拒絕清償

【評論內容】

簡單假設:

你(主債務人)

在銀行(債權人)有房貸

而且你的房貸有設定保證人(就是你還不出錢來,保證人幫你還錢,通常你爸媽或者親朋好友)

當你還不出房貸錢時,在法院中可以請律師幫你辯白(抗辯),主張你權利義務,

保證人(你的親友)也可以主張。

民法第742條

主債務人所有之抗辯,保證人得主張之。主債務人拋棄其抗辯者,保證人仍得主張之...

【評論主題】32 關於民法規定正當防衛、緊急避難與自助行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因避免自己之生命身體受到急迫危險所為之自助行為,致他人財產受新臺幣 50 萬元以下之損害者,不 負賠償責任 (B)因避免自己之

【評論內容】32 關於民法規定正當防衛、緊急避難與自助行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因避免自己之生命身體受到急迫危險所為之自助行為,致他人財產受新臺幣 50 萬元以下之損害者,不 負賠償責任(X)民法第150條(緊急避難)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前項情形,其危險之發生,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B)因避免自己之配偶、或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親屬,受到身體或自由上之急迫危險所為之家族集體自助 行為,致生他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X)民法第150條(緊急避難)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9 關於民事支付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債權人之請求須證明 (B)債務人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支付命令之效力不受影響 (C)債務人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支付命令不得作為執行名義 (D)

【評論內容】29 關於民事支付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債權人之請求須證明(X)債權人之請求,須釋明(請參照民事訴訟法第511條)釋明是指須經解釋勉強可以做為證據。證明是強而有力的明證。(B)債務人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支付命令之效力不受影響(X)是失其效力(請參照民事訴訟法第519條)(C)債務人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者之爭議,不得向行政法院尋求救濟?(A)甲在市立公園遊玩,因設施鏽蝕導致受傷,請求國家賠償 (B)乙不服市政府對其申請自用房屋適用優惠稅率之否准決定 (C)丙不服市政府對其所為之罰鍰處分

【評論內容】23 下列何者之爭議,不得向行政法院尋求救濟?(A)甲在市立公園遊玩,因設施鏽蝕導致受傷,請求國家賠償非公法事件上的併損害賠償皆屬民事訴訟,應向普通法院為之。(B)乙不服市政府對其申請自用房屋適用優惠稅率之否准決定行政機關所做的行政處分,可向行政法院尋求救濟(C)丙不服市政府對其所為之罰鍰處分行政機關所做的行政處分,可向行政法院尋求救濟(D)丁不服市政府.....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5 下列何者不得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移送強制執行?(A)交通違規罰單 (B)支付命令 (C)怠金 (D)核課稅額通知書

【評論內容】15 下列何者不得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移送強制執行?(A)交通違規罰單交通違規罰單是行政處分,可依行政執行法,移送強制執行。(B)支付命令非行政處分,是私人之間借貸債權關係,是屬民事訴訟.....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3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規定雇主有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B)性別工作平等法課予雇主

【評論內容】

43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規定雇主有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O)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B)性別工作平等法課予雇主事前防治及事後補救之義務,具有民事及行政責任(O)

查性平法第13條第2項為性騷擾事後防治事項,雇主如未即時介入提供糾正及補救措施,除了遭致新臺幣10萬元至50...

【評論主題】49 關於就業服務法之職掌事項,下列何者不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的權責?(A)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之管理及檢查 (B)就業歧視之認定 (C)辦理特定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停業及廢止

【評論內容】

49 關於就業服務法之職掌事項,下列何者不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的權責?

就業服務法第6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相關原住民就業服務事項。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事項如下:一、全國性國民就業政策、法令、計畫及方案之訂定。二、全國性就業市場資訊之提供。三、就業服務作業基準之訂定。四、全國就業服務業務之督導、協調及考核。五、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之許可及管理。六、辦理下列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停業及廢止許可:(一)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二)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三)仲介...

【評論主題】50 關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保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如果有就業意願和就業能力,但不足獨立在競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 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B)

【評論內容】

50 關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保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4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A)如果有就業意願和就業能力,但不足獨立在競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 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X)

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

【評論主題】30 勞工應加入工會法第7條所稱之企業工會,依據同法第6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企業工會之類型?(A)同一廠場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B)同一事業單位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C)公司法所稱之關係企業勞工所組織之

【評論內容】

30 勞工應加入工會法第7條所稱之企業工會,依據同法第6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企業工會之類型?

工會法第6條第1項工會組織類型如下,但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工會:一、企業工會:結合同一廠場(A)、同一事業單位(B)、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 從屬關係之企業(C),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 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A)同一廠場勞工所組織之工會(O)(B)同一事業單位勞工所組織之工會(O)(C)公司法所稱之關係企業勞工所組織之工會(O)(D)企業集團內勞工所組織之工會(X)

勞工會加入其他產業工會也有可能的。如華航機師職業工會

【評論主題】38 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雇主與勞工約定競業禁止必須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有合理補償。所謂「合理補償」必須綜合考量那些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每月補償金額不低於勞工離職

【評論內容】

38 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雇主與勞工約定競業禁止必須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 失有合理補償。所謂「合理補償」必須綜合考量那些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3條

本法第九條之一第一項第四款所定之合理補償,應就下列事項綜合考量:一、每月補償金額不低於勞工離職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二、補償金額足以維持勞工離職後競業禁止期間之生活所需。三、補償金額與勞工遵守競業禁止之期間、區域、職業活動範圍及就業對 象之範疇所受損失相當。四、其他與判斷補償基準合理性有關之事項。

前項合理補償,應約定離職後一次預為給付或按月給付。。

(A)每月補償金額不低於勞工離職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O...

【評論主題】37 勞工甲在臺北工作,剛新婚一年,育有剛出生之幼子,並扶養80歲老母,雇主將甲調至臺東,甲主張調職違法,下列何者不是雇主合法調職的要件? (A)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B)考量調職在經營上的必

【評論內容】

37 勞工甲在臺北工作,剛新婚一年,育有剛出生之幼子,並扶養80歲老母,雇主將甲調至臺東,甲主張 調職違法,下列何者不是雇主合法調職的要件?

勞基法第10-1條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 者,從其規定。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A)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O)(B)考量調職在經營上的必要性(O)(C)應調整待遇給予補償(X)

勞基法未規定(D)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O)

【評論主題】39 勞工檢舉雇主不法可能受到報復時有所聞,為保護勞工的申訴權,勞動基準法第74條明文禁止雇主對申訴勞工不利之處分,下列關於該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勞工發現事業單位有任何違反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

【評論內容】

39 勞工檢舉雇主不法可能受到報復時有所聞,為保護勞工的申訴權,勞動基準法第74條明文禁止雇主對 申訴勞工不利之處分,下列關於該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勞動基準法第74條

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之處分。雇主為前項行為之一者,無效。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於接獲第一項申訴後,應為必要之調查,並於六十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勞工。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應對申訴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不得洩漏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違反前項規定者,除公務員應依法追究刑事與行政責任外,對...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可以為職業訓練法所稱之主管機關?(A)教育部 (B)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C)鹿港鎮公所 (D)南投縣政府

【評論內容】

25 下列何者可以為職業訓練法所稱之主管機關?

職業訓練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A)教育部(X)

非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B)臺北市政府勞動局(X)

臺北市政府是職業訓練法所稱之主管機關,但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不是。(C)鹿港鎮公所(X)

非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D)南投縣政府(O)

【評論主題】2 依工會法規定,有關工會籌組之連署發起人數,下列何者正確?(A)同一企業內1/2以上員工 (B)勞工30人以上 (C)勞工10人以上 (D)沒有特別規定

【評論內容】

2 依工會法規定,有關工會籌組之連署發起人數,下列何者正確?

工會法第11條組織工會應有勞工三十人以上之連署發起,組成籌備會辦理公開徵求會員、擬定章程及召開成立大會。前項籌備會應於召開工會成立大會後三十日內,檢具章程、會員名冊及理事、監事名冊,向其會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領登記證書。但依第八條規定以全國為組織區域籌組之工會聯合組織,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登記,並請領登記證書。

(A)同一企業內1/2以上員工(X)

(B)勞工30人以上(O)(C)勞工10人以上(X)(D)沒有特別規定(X)

【評論主題】28 下列關於民事訴訟當事人恆定原則之敘述,何者正確?(A)訴訟標的法律關係移轉後,繼受人有承當訴訟之義務 (B)本案訴訟標的為債權請求之情形,原告可聲請為訴訟繫屬之登記 (C)訴訟繫屬登記,聲請人就

【評論內容】

28 下列關於民事訴訟當事人恆定原則之敘述,何者正確?

民事訴訟法第254條訴訟繫屬中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雖移轉於第三人,於訴訟無影響。(A)前項情形,第三人經兩造同意,得聲請代移轉之當事人承當訴訟;僅他造不同意者,移轉之當事人或第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許第三人承當訴訟。前項裁定,得為抗告。第一項情形,第三人未參加或承當訴訟者,當事人得為訴訟之告知;當事人未為訴訟之告知者,法院知悉訴訟標的有移轉時,應即以書面將訴訟繫屬之事實通知第三人。(D)訴訟標的基於物權關係,且其權利或標的物之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依法應登記者,於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原告得聲請受訴法院以裁定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B)前項聲請,應...

【評論主題】9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正當法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律未保障刑事被告得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以外之卷宗及證物影本之權利,即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意旨不符 (B)訴願當事人應受合法通知而知悉訴願

【評論內容】

9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正當法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或 due process of law)為一個重要的法律原則,其主要源自於英美法系的國家,其內容為,政府必須要尊重任何依據國內法賦予給人民的法律上之權利,而非僅尊重其中一部分或大部分的權利。在美國,隨著案例法的逐漸發展,本原則給予了個人相當大的能力在對抗政府或機關暴力以實現個人權利,而此原則通常不會被拿來對抗其他個人。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D%A3%E7%95%B6%E6%B3%95%E5%BE%8B%E7%A8%8B%E5%BA%8F

(A)法律未保障刑事被告得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以外之卷宗及證物影本之權利,即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意旨不符(O)

釋字762號

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2...

【評論主題】23 關於行政訴訟課予義務訴訟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中央或地方機關對於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者,得提起之 (B)中央或地方機關對於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者,得提

【評論內容】

23 關於行政訴訟課予義務訴訟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行政訴訟第5條~課予義務訴訟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違法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

(A)中央或地方機關對於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者,得提起之(O)(B)中央或地方機關對於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者,得提起之(O)(C)原則上須經...

【評論主題】4 若 M(法律構成要件)則有 S(法律效果)。故非 M 則非 S。此係運用下列何種方法? (A)文義解釋 (B)體系解釋 (C)類推適用 (D)反對(面)解釋

【評論內容】

4 若 M(法律構成要件)則有 S(法律效果) 。故非 M 則非 S。此係運用下列何種方法?

(A)文義解釋(X)

文字法條上解釋(B)體系解釋(X)

體系解釋是法律的解釋方法之一,也稱邏輯解釋、系統解釋。這是指將被解釋的法律條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這個法律體系中,聯系此法條與其他法條的相互關系來解釋法律。(C)類推適用(X)

類推適用:係指關於某種事項,現行法律無明文規定,比附援引其他相類似法律之規定。(D)反對(面)解釋(O)

有M(法律構成要件)則有 S(法律效果);非(沒有) M (法律構成要件)則非(沒有)S(法律效果) 

舉例:有不法侵害他人財產或人身自由則有罰責;沒有不法侵害他人財產或人身自由則沒有罰責。(反義解釋)

【評論主題】20 關於公務員懲戒與懲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懲處之主要依據為公務人員考績法 (B)懲處由公務員之服務機關為之;懲戒由懲戒法院為之 (C)懲戒處分之類型法律有明文規定,懲處則無 (D)懲處無罰

【評論內容】20 關於公務員懲戒與懲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懲處之主要依據為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是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懲戒是依公務人員懲戒法(B)懲處由公務員之服務機關為之;懲戒由懲戒法院為之懲處是主管打考績,打丙或丁懲戒是有故意違法或過失被遺送法院(懲戒法院)判刑。(C)懲戒處分之類型法律有明文規定,懲處則無(X)懲處是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懲戒是依公務人員懲戒法都有法律明文規定。(D)懲處無罰款之類型,懲戒則有公務員之懲戒法第9條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第...

【評論主題】5 依地方制度法,應以自治條例規定之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A)法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 (B)地方行政機關辦理上級機關之委辦事項者 (C)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 (D)其他重要

【評論內容】5 依地方制度法,應以自治條例規定之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地方制度法第28條下列事項以自治條例定之: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A)法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O)(B)地方行政機.....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5 「大數據特別不擅長的一件事情就是發現定律。大數據在偵測關聯性時十分出色,你的數據組愈健全,你能發現關聯性的機會就愈高,甚至可以發現有多個變數的複雜關聯性。但是關聯性從來不是因果關係,也不可能會是

【評論內容】

45 「大數據特別不擅長的一件事情就是發現定律。大數據在偵測關聯性時十分出色,你的數據組愈健全,你 能發現關聯性的機會就愈高,甚至可以發現有多個變數的複雜關聯性。但是關聯性從來不是因果關係,也 不可能會是。世界上所有的大數據都不可能單靠本身就可以告訴你,吸菸是否會導致肺癌。」根據文意, 下列說明正確的是:

(A)數據庫的綿密度,決定尋找答案的速度(X)

你的數據組愈健全(=數據庫的綿密度),你 能發現關聯性的機會就愈高

(B)吸菸的人數多寡,與肺癌致死率有關聯(X)

關聯性從來不是因果關係,,吸菸是否會導致肺癌。」

世界上所有的大數據都不可能單靠本身就可以告訴你=吸菸是否會導致肺癌因為關聯性從來不是因果關係,所以吸菸導致肺癌沒...

【評論主題】43 作家透過摹寫尋常事物,賦予生命情感之想像,下列選項答案與描述文字相符合的是:(A)在產檢超音波室,我最期待的就是 4D 重組。這些□,或無辜、或沉睡、或滿足,約莫此時,□於是有了輪廓,訂了航程,

【評論內容】43 作家透過摹寫尋常事物,賦予生命情感之想像,下列選項答案與描述文字相符合的是:(A)在產檢超音波室,我最期待的就是 4D 重組。這些□,或無辜、或沉睡、或滿足,約莫此時,□於是有 了輪廓,訂了航程,接受世間的美醜尺度--臉(O)(B)□□這東西不過是生命的碎殼;紛紛的歲月已過去,瓜子仁一粒粒嚥了下去,滋味各人自己知道,留給 大家看的惟有那滿地狼藉的黑白的瓜子殼--照片(O)(C)如果當初世代相傳的□□沒有大批賣給收舊貨的,一年一度六月裡曬□□,該是一件輝煌熱鬧的事罷。 你在竹竿與竹竿之間走過,兩邊.....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9 白圭曰:「吾治生產,猶伊尹、呂尚之謀,孫吳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是故其智不足與權變,勇不足以決斷,仁不能以取予,強不能有所守,雖欲學吾術,終不告之矣。」(《史記.貨殖列傳》)依據上文,關於經營者須具

【評論內容】9 白圭曰:「吾治生產,猶伊尹、呂尚之謀,孫吳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是故其智不足與權變,勇不足以決 斷,仁不能以取予,強不能有所守,雖欲學吾術,終不告之矣。」(《史記.貨殖列傳》)依據上文,關於經 營者須具備之要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白話:白圭說:我干經商致富之事,就像伊尹、呂尚籌劃謀略,孫子、吳起用兵打仗,商鞅推行變法那樣。所以,如果一個人的智慧不足夠就不能隨機應變,勇氣不足夠,就不能果敢決斷,仁德不能就不能夠正確取捨.....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 請依下列寫信的對象,找出錯誤的「問候語」:(A)對象是祖父,使用「敬請 福安」 (B)對象是母親,使用「恭請 崇安」(C)對象是師長,使用「恭請 誨安」 (D)對象是丈夫,使用「敬請 台安」

【評論內容】4 請依下列寫信的對象,找出錯誤的「問候語」:(A)對象是祖父,使用「敬請 福安」(O)(B)對象是母親,使用「恭請 崇安」(X)祖父母或父.....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3 近年對於著作權保障日趨重視,有關我國著作權保障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對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的保障,皆有期間限制 (B)對著作權的保障採登記主義,先登記者享有著作權 (C)為保障創作者的權

【評論內容】23 近年對於著作權保障日趨重視,有關我國著作權保障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對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的保障,皆有期間限制(X)著作人格權~永久無期間限制著作財產權~著作人的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B)對著作權的保障採登記主義,先登記.....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 依據精神衛生法及相關法規,精神醫療機構評估嚴重病人有接受緊急安置之必要時,應即通報地方主管機關為必要之處置,而緊急安置之方式,應以合理可行且限制最小之保護措施為之,此項規定係遵行下列何 項行政法

【評論內容】19 依據精神衛生法及相關法規,精神醫療機構評估嚴重病人有接受緊急安置之必要時,應即通報地方主管機 關為必要之處置,而緊急安置之方式,應以合理可行且限制最小之保護措施為之,此項規定係遵行下列何 項行政法原則?(A)法律優位原則(X)指法律不能抵觸憲法;命令不能抵觸法律及憲法。(B)信賴保護原則(X)乃在保護人民對於國家正當合理的信賴;人民因信賴特定行政行為所形成之法秩序,而政府安排其生活或處置其財產時,不能因為嗣後行政行為之變更而影響人民之既得權益、使其遭受不可預見之損害。(C)平等原則(X)是指相同之事件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同之事件則應為不同之處理,除有合理正當之事由外,否則不得為差別待遇。(.....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 依工會法,下列何者不是法定的工會任務?(A)勞資爭議之處理 (B)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 (C)召開勞資會議 (D)勞工教育之舉辦

【評論內容】

1 依工會法,下列何者不是法定的工會任務?

工會法第5條

工會之任務如下:一、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二、勞資爭議之處理。三、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及會員福利事項之促進。四、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訂)定及修正之推動。五、勞工教育之舉辦。六、會員就業之協助。七、會員康樂事項之舉辦。八、工會或會員糾紛事件之調處。九、依法令從事事業之舉辦。十、勞工家庭生計之調查及勞工統計之編製。十一、其他合於第一條宗旨及法律規定之事項。

(A)勞資爭議之處理(O)

(B)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O)

(C)召開勞資會議(X)

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事業單位應召開勞資會議。勞資會議是企業內讓勞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一種管道,企業...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懲戒處分,並非屬於公務員懲戒法之種類?(A)停職 (B)休職 (C)降級 (D)減俸

【評論內容】公務員懲戒法之免除職務之懲戒處分,與公務人員考績法之免職處分之區別?

公務員懲戒法第11條規定:「免除職務,免其現職,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所稱「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係指發生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效果,並依同法第38條規定,於政務人員亦適用之。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第1項規定:「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四、丁等︰免職。」第8條規定:「另予考績人員之獎懲,……列丁等者,免職。」第12條第1項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二、專案考績,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其獎懲依左列規定:……(二)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其法律效果係免除公務人員之職務,使其喪失現職公務人員之身分,而終止其與國家間之公法上職務關係,然並未發生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效果。職是,受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之免職處分者,於符合其他人事任用規定時,仍有再任公務員之可能,至於受免除職務之懲戒處分者,依前揭說明,依法不得再任公務員。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54-2844-8628e-1.html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懲戒處分,並非屬於公務員懲戒法之種類?(A)停職 (B)休職 (C)降級 (D)減俸

【評論內容】

公務員違反法規所定之義務時,得由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處分,此種處分,可分為懲戒與懲處(考績處分)。前者係違反公務員懲戒法之處分,後者係違反公務員考績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處分,其區別如下:

1處分機關:懲戒之機關則上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之機關則為公務員服務之機關(直接上級機關長官)。2處分事由:公務員受懲戒之原因為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公務員受懲處之原因,法律未明文規定,實際上與懲戒事由並無差異,但免職及記大過之標準,由銓敘部或主管機關定。3處分種類:懲戒處分之種類包括免職、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

懲處之種類則分為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

4處分程序:除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

【評論主題】32 在市場經濟裡,供需決定價格,價格又指導人們的決策,稱為何種制度?(A)供需制度(B)經濟制度(C)價格制度(D)數量制度

【評論內容】

32 在市場經濟裡,供需決定價格,價格又指導人們的決策,稱為何種制度?

(A)供需制度(供需理論)(O)

價格決定廠商生產數量,也決定消費者購買的數量,市場上生產者及消費者兩者達到合意,交易價格。

(B)經濟制度(X)

政府國家規範人民及內國經濟行為。

(C)價格制度(O)

價格變動,將導致所有購買者與銷售者之決策或計畫,趨於一致,這種經由價格變動,協調買賣雙方個別決策的機能,就是所謂的價格制度。(D)數量制度(X)

只有進口時有配額或者自動出口設限時,才有數量制度。

【評論主題】5 死刑之存廢爭議已久,有些人認為,剝奪生命的嚴刑峻罰並無助於遏阻犯罪,因此反對死刑。請問此種觀點較傾向於何種刑罰理論?(A)應報理論(B)罪刑法定(C)一般預防理論(D)特別預防理論

【評論內容】

5 死刑之存廢爭議已久,有些人認為,剝奪生命的嚴刑峻罰並無助於遏阻犯罪,因此反對死刑。請問此種觀點較傾向於何種刑罰理論?

預防理論可以分為「一般預防」和「特別預防」兩大面向,每個面向又可分為積極的和消極的方法。

積極的一般預防旨在透過刑罰對大眾進行教育,增進大眾對刑法規範的認同,使人主動依規範行事,以此減少犯罪。

消極的一般預防亦即威嚇理論,旨在透過刑罰的嚴厲性和迅速性來警惕社會大眾,使人們因害怕受罰而不敢犯罪。

積極的特別預防旨在透過對犯罪人的矯治、教化,使他將不犯罪的主流價值觀內化,以此減少再犯。

消極的特別預防旨在透過對(尤其是高風險的)犯罪人的(長期)監禁,使他因空間隔離而無法在社會上犯罪。

(A)應...

【評論主題】44 甲的兒子乙,與其堂弟丙共同殺死甲,丙應論以何罪?(A)共同犯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B)犯普通殺人罪 (C)幫助犯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D)幫助犯普通殺人罪

【評論內容】謝謝樓上提醒,已修改,再補充如下共同正犯的要件:是要有犯意聯絡及責任分擔乙、丙為堂兄弟,殺甲(乙父)有犯意聯絡及責任分擔所以是共同正犯再來分別是否為刑法上不純正身分犯也就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及刑法第272條殺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不純正身分犯)乙殺甲父是犯刑法第272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不純正身分犯)丙沒有犯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所以成立普通殺人罪共犯為教唆犯及幫助犯以上見解,有錯請指教

【評論主題】44 甲的兒子乙,與其堂弟丙共同殺死甲,丙應論以何罪?(A)共同犯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B)犯普通殺人罪 (C)幫助犯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D)幫助犯普通殺人罪

【評論內容】

44 甲的兒子乙,與其堂弟丙共同殺死甲,丙應論以何罪?

(A)共同犯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X)

堂弟丙殺死甲非殺直系血親尊親屬(B)犯普通殺人罪(O)

是共同正犯且是犯普通殺人罪(C)幫助犯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X)

堂弟丙殺死甲非殺直系血親尊親屬

是共同正犯(D)幫助犯普通殺人罪(X)

非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