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mine Lu】評論
勞工退休條例第24條第1項:勞工年滿60歲,得依下列方式請領退休金:1. 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選擇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2.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另外補充:.....看完整詳解
【蔡大芳】評論
49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勞工得請領月退休金之要件為: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勞工年滿六十歲,得依下列規定之方式請領退休金:一、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二、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依前項第一款規定選擇請領退休金方式,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變更。第一項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時,於有第一項規定情形者,始得請領。(A)只要勞工年滿 65 歲即可(X)是60歲(B)勞工年滿 65 歲,且工作年資滿 10 年以上(X)滿 60 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C)只要勞工工作年資滿 20 年以上即可(X)勞工須年滿60歲,且工作年資15年以上即可(D)勞工年滿 60 歲,且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