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n13413】評論
(A)錯裁決委會員係任期固定且具準司法性之獨立專家委員會(B)錯裁決決定之性質為行政處分,理由同D。(C)錯裁決委員會對於申請人基於工會法第35條第2項所生民事爭議事件(解僱、降調、減薪)所為之裁決決定,經法院核定後,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D對 裁決委員會得處該當事人罰鍰外,並得於裁決決定中以主文救濟命令的方式,令當事人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摘錄自勞動部網站 https://uflb.mol.gov.tw/UFLBWeb/wfQA.aspx
【lain13413】評論
(A)錯裁決委會員係任期固定且具準司法性...
【蔡大芳】評論
☆★★★★★★★★★★★★★43★★4...
【josephine2002】評論
(A)裁決委會員:任期固定,具準司法性的獨立專家委員會(B)裁決委員會所作成裁決決定屬於行政處分(C)裁決委員會為行政機關所設置,對於申請人基於工會法第35條第2項所生民事爭議事件(解僱、降調、減薪)所為之裁決決定,經法院核定後,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資料來源:題庫堂https://www.tikutang.com/a/A1j4c8zeiWlSZ0TJ2Koy.html摘錄自勞動部網站 https://uflb.mol.gov.tw/UFLBWeb/wfQA.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