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關於行政訴訟課予義務訴訟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中央或地方機關對於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者,得提起之
(B)中央或地方機關對於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者,得提起之
(C)原則上須經訴願程序,始得提起之
(D)經訴願程序者,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後3個月不變期間內提起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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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陳品瑄】評論

第 106 條第四條及第五條訴訟之提起,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後二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但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知悉在後者,自知悉時起算。第四條及第五條之訴訟,自訴願決定書送達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不經訴願程序即得提起第四條或第五條第二項之訴訟者,應於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後二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不經訴願程序即得提起第五條第一項之訴訟者,於應作為期間屆滿後,始得為之。但於期間屆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小太陽】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5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

小多】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 5 條

自律自強】評論

行政處分 30日訴願收受之決定 3個月 延長 2個月訴願決定書 2個月

csr830504】評論

(A)(B)11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或予以駁回,致損害其權利,經提起訴願而不服訴願決定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何種訴訟?(A) 課予義務訴訟(B) 一般給付訴訟(C) 確認違法訴訟(D) 撤銷違法訴訟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 99年 - 99 鐵路特種考試_高員三級_人事行政、法律政風、財經政風、事務管理、運輸營業:行政法#3621 答案:A16 人民因行政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違法損害者,經依訴願程 序後,得提起何種訴訟?(A) 撤銷訴訟(B) 課予義務訴訟(C) 確認訴訟(D) 給付訴訟高普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