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債權人甲向法院聲請查封債務人乙所有之卡車一輛,法院依法查封後交甲保管,因無該車鑰匙,遂將車停在原地。嗣乙因不甘車被查封,乃將該車開往他處隱匿,問乙可能成立下列何罪?
(A)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
(B)刑法第138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委託第三人掌管之物品罪
(C)刑法第139條違背查封效力罪
(D)刑法第335條第1項侵占罪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非常困難0.15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shueii lin】評論

原來是考判例啊...

李真率】評論

139 條損壞、除去或污穢公務員依法所施之封印或查封之標示,或為違背其效力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為違背公務員依法所發具扣押效力命令之行為者,亦同。第 138 條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太陽】評論

這題考得超級刁鑽,個人認為是這份考卷最難...

阿喵】評論

139 條損壞、除去或污穢公務員依法所施之封印或查封之標示,或為違背其效力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為違背公務員依法所發具扣押效力命令之行為者,亦同。第 138 條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柏憲】評論

以送分

Qi Hang Yang】評論

單純想感謝小太陽大大精闢的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