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duduan】評論
支付命令的功用支付命令的法律規定在民事訴訟法第508條以下之「督促程序」章節。簡單來說,如同字面的意思所載,支付命令的功用在於「督促債務人盡快償還債務」。故只要債權人有明確的證據、可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債權人就可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聲請,法院在初步審查證據、暫時認定債權存在後,不經開庭,即會寄發「支付命令」給債權人及債務人,要求債務人依支付命令的內容清償債權人。如何聲請支付命令?必須請求的標的是一定數量的金錢(例如新臺幣10萬元)、可代替物(例如上等蓬萊米100公斤)或有價證券(例如臺灣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1000股的股票1張)。表明債權人及債務人的姓名及聯絡地址。表明請求的...
【小太陽】評論
這題在考督促程序中的支付命令的標的,只有...
【100(台電已上榜)】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幫樓上補法條
【別問我,我不知道】評論
想問一下C選項的行方不明是什麼意思?
【Kedison】評論
別問我,我不知道 地址錯、三個月未送達、債務人拒收支付命令都會失效。所以要找得到的債務人為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