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 Lin】評論
此為職權命令未經法律授權
【Chiung Yu Hua】評論
限制人民販賣玩具槍的權利,應有法律授權之。
【Aimee Kung】評論
原本題目:依司法院釋字第570號解釋,認為內政部與經濟部會同發布之玩具槍管理規則,禁止製造、輸入、販賣類似真槍之玩具槍,違反下列何原則而違憲?(A)法律優位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比例原則 (D)差別待遇禁止原則修改成為依司法院釋字第570號解釋,認為內政部與經濟部會同發布之玩具槍管理規則,禁止製造、輸入、販賣類似真槍之玩具槍,違反下列何原則而違憲?(A)法律優位原則(B)法律保留原則(C)比例原則(D)差別待遇禁止原則
【Messi】評論
自由買賣是人民的權利,如果認為買賣的物品是不允許的(例如槍砲彈藥),那就必須有法律明文規定限制說不可以賣,所以是法律保留原則
【榴槤葛格】評論
係主管機關基於職權所發布之命令,固有其實際需要,惟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類似真槍之玩具槍枝,並對違反者予以處罰,涉及人民自由權利之限制,應由法律或經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規定。上開職權命令未經法律授權,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其影響又非屬輕微,與憲法第23條規定之法律保留原則不符,均應不予適用。引自 林清老師 2018行政法測驗題型解析。
【crleader314】評論
感覺禁止製造類似真槍的玩具槍這種事國會還是能立法的,所以就將比例原則刪掉
【木瓜葛格】評論
係主管機關基於職權所發布之命令,固有其實際需要,惟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類似真槍之玩具槍枝,並對違反者予以處罰,涉及人民自由權利之限制,應由法律或經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規定。上開職權命令未經法律授權,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其影響又非屬輕微,與憲法第23條規定之法律保留原則不符,均應不予適用。引自 林清老師 2018行政法測驗題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