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現行行政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事件,何者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A)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
(B)交通裁決事件
(C)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事件
(D)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6485
統計:A(210),B(217),C(4449),D(102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行為、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訴訟採三級二審制

用户評論

【用戶】方翔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單純法條題,不用想太複雜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依現行行政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事件,何者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A)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 (B)交通裁決事件 (C)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事件 (D)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件修改成為依現行行政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事件,何者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A)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B)交通裁決事件(C)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事件(D)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件

【用戶】Onion Gu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簡易程序事件之第一審、交通裁決事件之第一審、保全證據、保全程序及行政訴訟強制執行等事件。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通常程序事件之第一審、簡易程序與交通裁決之上訴及抗告等事件。

【用戶】Goal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305 條 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n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n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應先定相當期間通知債務人履行;逾期不履行者,強n制執行。n債務人為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人者,並應通知其上級機關督促其如n期履行。n依本法成立之和解,及其他依本法所為之裁定得為強制執行者,或科處罰n鍰之裁定,均得為執行名義。第 307 條 債務人異議之訴,依其執行名義係適用簡易訴訟程序或通常訴訟程序,分n別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或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其餘有關強制執行之訴訟n,由普通法院受理。所以D只能找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有錯請指教:)

【用戶】方翔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單純法條題,不用想太複雜行政訴訟法 第104條之1(高等行政法院通.....看完整詳解

【用戶】Onion Gu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簡易程序事件之第一審、交通裁決事件之第一審、保全證據、保全程序及行政訴訟強制執行等事件。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通常程序事件之第一審、簡易程序與交通裁決之上訴及抗告等事件。

【用戶】Goal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305 條 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n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n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應先定相當期間通知債務人履行;逾期不履行者,強n制執行。n債務人為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人者,並應通知其上級機關督促其如n期履行。n依本法成立之和解,及其他依本法所為之裁定得為強制執行者,或科處罰n鍰之裁定,均得為執行名義。第 307 條 債務人異議之訴,依其執行名義係適用簡易訴訟程序或通常訴訟程序,分n別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或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其餘有關強制執行之訴訟n,由普通法院受理。所以D只能找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有錯請指教:)

【用戶】Lee(109地特已上榜)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筆記:簡易程序事件(第一審)->地方法院通常程序事件(第一審)->高等行政法院

【用戶】Onion Gu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簡易程序事件之第一審、交通裁決事件之第一審、保全證據、保全程序及行政訴訟強制執行等事件。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通常程序事件之第一審、簡易程序與交通裁決之上訴及抗告等事件。

【用戶】Goal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305 條 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n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n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應先定相當期間通知債務人履行;逾期不履行者,強n制執行。n債務人為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人者,並應通知其上級機關督促其如n期履行。n依本法成立之和解,及其他依本法所為之裁定得為強制執行者,或科處罰n鍰之裁定,均得為執行名義。第 307 條 債務人異議之訴,依其執行名義係適用簡易訴訟程序或通常訴訟程序,分n別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或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其餘有關強制執行之訴訟n,由普通法院受理。所以D只能找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有錯請指教:)

【用戶】Lee(109地特已上榜)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筆記:簡易程序事件(第一審)->地方法院通常程序事件(第一審)->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