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 Huang】評論
行政罰法第五條 (從新從輕原則 ) 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
【詹姆士】評論
回應 14F ,且切記喔~ 是第一次裁處時的處分為準。
【winny】評論
類似題之比較
【uuuuu】評論
行為時→舊法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 →從新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 →從輕(舊法比較有利)
【Sean】評論
行政罰法第五條已修正"最初裁處時"為"裁處時"新解應該是B...是用最新的修法為 500
【丸子】評論
撤銷 Anfechtung 取消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InIRO Bear】評論
18 甲違規時法律規定處新臺幣(下同)1500元罰鍰,主管機關X裁處時,法律修正為1000元罰鍰。甲對處分不服提起訴願,於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後,法律又修正為500元罰鍰。若甲確實違規,X重新裁罰時,應處甲多少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