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俊廷】評論
100.11.8修法通過----行政訴訟新制原--二級二審 改為三級二審(在普通法院多一個行政訴訟庭)
【J-f Syu】評論
三級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1 簡易行政訴訟程序2交通裁決 高等行政法院 通常訴訟程序 最高行政法院二審 於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上訴至高等行政法院 該高等行政法院所為之判決為終審不得上訴 高等行政法院上溯至最高行政法院該最高行政法院所為之判決為終審
【ja80049】評論
我過採三級二審
【玥妍】評論
三級二審三級指1.最高行政法院、2.高等行政法院及3.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二審指兩個審級。1.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①簡易訴訟程序、②交通裁決事件及③收容聲請事件的第一審,並可上訴抗告至高等行政法院;2. 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通常訴訟程序的第一審,並可上訴抗告至最高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