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直轄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逾越權限者,應如何處理?
(A)由司法院予以違憲宣告
(B)由委辦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C)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D)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04843
統計:A(16),B(387),C(902),D(118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委任、委託、職務協助、委辦、委託行使公權力、行政助手

用户評論

初拔傅】評論

這題要注意和同法第30條比較一下,該條是規範自治法規牴觸時該怎麼辦~

derek801204】評論

直轄市=院轄市

陳佳琪】評論

...看完整詳解

飄香劍雨】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75條省政府辦理第八條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直轄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縣 (市) 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縣 (市) 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