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應設「程序委員會」,該程序委員會主要任務為何?
(A)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
(B)討論法案
(C)討論議員出席情形
(D)討論懲戒案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8175
統計:A(1526),B(35),C(3),D(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定期會

用户評論

陳佳琪】評論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1條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應設程序委員會,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並得設各種委員會審查議案。鄉 (鎮、市) 民代表會得設小組進行案件審查,並由主席審定議事日程。前項議事日程屬於定期會者,縣 (市) 議會質詢日期不得超過會期總日數五分之一;鄉 (鎮、市) 民代表會質詢日期不得超過會期總日數四分之一。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議事日程,應分別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備查。 

向前衝!!!】評論

是22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