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立法課徵稅捐,以財政收支劃分法有明文規定者為限,並應依下列何者之規定辦理?
(A)憲法
(B)預算法
(C)公債法
(D)地方稅法通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2727
統計:A(23),B(44),C(3),D(148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稅跟地方稅、財政收支劃分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第67條(收入及支出)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之收入及支出,應依本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辦理。   地方稅之範圍及課徵,依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   地方政府規費之範圍及課徵原則,依規費法之規定;其未經法律規定者,須經各該立法機關之決議徵收之。

林小朱】評論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7條規定:「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立法課徵稅捐,以本法有明文規定者為限,並應依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第67條(收入及支出)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之收入及支出,應依本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辦理。   地方稅之範圍及課.....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