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2.甲被訴犯殺人罪嫌,審判中法院為了解犯罪現場的血跡是否與甲的血液相符,遂囑託某教學醫院鑑定,實際鑑定者為該醫院內之檢驗師乙。鑑定後,以該醫院的名義將鑑定結果函送法院。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實際鑑定者為檢驗師乙,故乙應依法具結,否則該鑑定報告無證據能力
(B)檢驗師乙依法本不須具結,因此該醫院所做的鑑定報告不因欠缺乙的具結而無證據能力
(C)該鑑定報告並不完備,法院應命他人另行鑑定
(D)檢驗師乙依法雖不須具結,但法院應傳其出庭接受交互詰問,方為適法的證據調查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71698
統計:A(28),B(50),C(1),D(18),E(0)

用户評論

【用戶】吳小芳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所謂的「具結」,是指應於陳述前,以文字保證據實陳述或公正誠實之鑑定、通譯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