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ita huang】評論
(A)法律案、條約案需三讀會 (預算案)(B)一讀會逐條討論 (宣付朗讀)(C)二讀會在委員會討論 (廣泛討論,逐條討論)(D)三讀會原則上只得為文字修正(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
【艾莉】評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7 條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波波】評論
第一讀會:看標題第二讀會:逐條審查第三讀會:改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