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 Hui】評論
二十六、各機關銜牌之製掛,採下列方式辦理: (一)各機關應懸掛銜牌,其大小及資料,視其位置及需要定之。(二)銜牌應選擇適當字體書寫,並以由左而右為原則。(三)銜牌顏色、字體以美觀大方為原則。(四)銜牌應懸掛於大門正上方或左側,但二個以上機關在同一地點者,得分掛左右。
【Shi Jou】評論
有"原則"!!!!!!就有"例外"?
【Leopear cat】評論
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