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根據我國現行團體協約法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敘述不正確:
(A)團體協約得以口頭或書面約定
(B)雇主無正當理由不可拒絕工會所提團體協約的協商
(C)團體協約簽訂後始加入工會之勞工,亦可享有團體協約所訂之勞動條件
(D)團體協約得約定雇主僱用勞工,以一定工會之會員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9362
統計:A(324),B(9),C(13),D(100),E(0)
用户評論
【用戶】黃柏森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團體協約之訂定為要式行為,應以書面訂之
【用戶】不敗的神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請問D團體協約得約定雇主僱用勞工,以一定工會之會員為限,也是在第二條內嗎?
【用戶】Justice Sol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14 條 團體協約得約定雇主僱用勞工,以一 定工會之會員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不在此限: 一、該工會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