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評論
根據所得稅法第40條:營業期間不滿一年者,應將其所得額按實際營業期間相當全年之比例換算全年所得額,依規定稅率計算全年度稅額,再就原比例換算其應納稅額。推算全年所得額$100,000÷3/12=$400,000應納稅額$400,000×25%-10,000=$90,000實際應納3個月稅額為$90,000×3/12=$22,500
【吳莉文】評論
1.100000*12/3=400000
【無名】評論
喔喔!!原來如此,謝謝 吳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