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公職人員選舉之敘述,何者錯誤?
(A)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辦
(B)區域立法委員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辦
(C)直轄市長選舉,由直轄市選舉委員會主辦
(D)里長選舉,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主辦
【黃凱莉】評論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4條各級選舉委員會依本法第七條規定辦理選舉時,其主辦之選舉委員會區分如下:一、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辦。二、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主辦,受中央選舉委員會指揮、監督。三、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選舉,由直轄市選舉委員會主辦,受中央選舉委員會指揮、監督。四、縣(市)議員、縣(市)長選舉,由縣(市)選舉委員會主辦,受中央選舉委員會指揮、監督。五、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村(里)長選舉,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主辦,並得指揮鄉(鎮、市、區)公所辦理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並受中央選舉委員會之監督。
【Lina Rain L】評論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辦其他依區域 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
【薰衣草紫】評論
五、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村(里)長選舉
【nita31518】評論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主辦: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