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七)男同志都家威2013年3月欲與男伴登記結婚被駁回,經行政訴訟敗訴定識後,依法聲請司法院【甲】解釋灣《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條」的條文是否違憲。當【甲】認為《民法》關於婚姻的規定排除了同性,這與《憲法保障的人民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權相違背。因此有關機關應在兩年內,依大法宮解釋的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釋憲判決禁止同性結婚違反憲法的結果,在司法院外集結的群眾爆出歡呼。他們興奮地舞動彩虹旗、敲響手上的道具。 2017年5月24日
【題組】43.上述【甲】應為何者?
(A)總統
(B)法官
(C)大法官
(D)立法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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