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14縣(市)長於上任八個月後死亡,其所留職務應如何處理?
(A)由副縣(市)長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不再補選
(B)應舉行補選
(C)由縣(市)議會決議是否舉行補選
(D)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不再補選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1811
統計:A(107),B(482),C(13),D(54),E(0)

用户評論

已上榜 大家加油】評論

所餘任期不足兩年,不再補選;否則應行補選.

南霸天】評論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鎮、市)長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 直轄市長停職者,由副市長代理,副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副縣(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鎮、市)長停職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置有副市長者,由副市長代理。村(里)長停職者,由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

orz1023】評論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評論

如果是2年後死亡是不是答案就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