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8.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開始執業者,會受到何種處分?
(A)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D)被吊扣職業駕駛執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0538
統計:A(42),B(362),C(52),D(99),E(0)

用户評論

儒果】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六條(營業小客車未辦執業登記之處罰)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行執業 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辦理執業登記,經依前項處罰仍不辦理者,吊銷 其駕駛執照。

a0972305808】評論

大部分是五倍,這題有點出乎意料

瑞娥】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行執業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辦理執業登記,經依前項處罰仍不辦理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辦理執業登記事項之異動申報,或參加年度查驗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罰鍰;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廢止其執業登記。計程車駕駛人經依前項之規定廢止執業登記者,未滿一年不得再行辦理執業登記。第一項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