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根據「警察勤務條例」第六條之規定,警勤區依下列何種規定劃分?
(A) 依自治區域
(B) 應參酌政黨屬性
(C) 依人口疏密
(D) 應參酌治安狀況
(E) 應參酌工作繁簡

參考答案

答案:A,C,D,E
難度:適中0.573529
統計:A(63),B(0),C(68),D(45),E(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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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警勤區依下列規定劃分:一、依自治區域,以一村里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小者,得以二以上村里    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大者,得將一村里劃設二以上警勤區。二、依人口疏密,以二千人口或五百戶以下劃設一警勤區。前項警勤區之劃分,應參酌治安狀況、地區特性、警力多寡、工作繁簡、面積廣狹、交通電信設施及未來發展趨勢等情形,適當調整之。刑事、外事警察,得配合警勤區劃分其責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