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i Chen】評論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特殊教育概況第五章_鑑定安置http://192.192.169.101/longlife/newsite/education/educ03/educ03_24.htm (C)在家教育基於教育機會均等之理念,政府對於學齡階段(指6-15歲)無法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障礙學生,自民國76年起提供「在家教育」巡迴輔導措施。教育部並於當年委託省立台北師範學院(國立台北師範學院前身)辦理啟智教育巡迴輔導員研習班,以加強巡迴輔導教師的專業訓練。接受在家教育措施的學生多為重度智障、重度肢障以及多重障礙。82年起,更擴大至自閉症、植物人以及其他類的嚴重障礙者。 課程設計與輔導策略上,在家教育巡迴輔導強調提供團隊合作的教育與服務,因此,視學生個別需求提供教師、語言治療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