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設立乃是「為保障人民權益,對於無資力,或因為其他原因,無法 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下列關於我國法律扶助相關制度設計敘述何者正 確?
(A)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是由司法院捐助成立的團體
(B)基金會是依《人民團體法》設立,提供民眾法律服務
(C)通過申請的民眾,基金會將全額負擔所有的訴訟費用
(D)法律扶助基金會所提供的服務項目不包含調解、和解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78402
統計:A(223),B(315),C(106),D(69),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是由司法院捐助成立的團體 ==法律扶助法第3條 (正確)(B)基金會是依《人民團體法》設立,提供民眾法律服務 ==法律扶助法第3條和第60條 (授權)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C)通過申請的民眾,基金會將全額負擔所有的訴訟費用 ==法律扶助法第18條 全部或部分(D)法律扶助基金會所提供的服務項目不包含調解、和解 ==法律扶助法第4條 包含法律扶助法第3條(基金會之成立及主管機關)  為實現本法之立法目的,應成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其捐助及組織章程,由主管機關定之。   本法主管機關為司法院。第4條(法律扶助之事項)  本法所稱法律扶助,包括下列事...

【用戶】wowo4712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以民法分類 分為社團法人 跟財團法人(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