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風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是由司法院捐助成立的團體 ==法律扶助法第3條 (正確)(B)基金會是依《人民團體法》設立,提供民眾法律服務 ==法律扶助法第3條和第60條 (授權)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C)通過申請的民眾,基金會將全額負擔所有的訴訟費用 ==法律扶助法第18條 全部或部分(D)法律扶助基金會所提供的服務項目不包含調解、和解 ==法律扶助法第4條 包含法律扶助法第3條(基金會之成立及主管機關) 為實現本法之立法目的,應成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其捐助及組織章程,由主管機關定之。 本法主管機關為司法院。第4條(法律扶助之事項) 本法所稱法律扶助,包括下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