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其行為,須有無正當理由,始構成違序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於圖書館口角紛爭或喧嘩滋事。
(B) 攜帶用於開啟門、窗、鎖之工具者。
(C) 於公共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
(D) 於公共場所乞討叫化。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0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Aurora】評論

選一個看起來較正常的行為A、C、D看起來...

SUJ】評論

ACD 是不聽禁止或勸阻才構成,B是無正當理由

smallwhite627】評論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

Better Be】評論

社會秩序維護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67正確(B)攜帶用於開啟門、窗、鎖之工具者。第 63 條 (妨害安寧秩序之處罰(一))第一項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三、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者。錯誤 (A) 於圖書館口角紛爭或喧嘩滋事。第 73 條(妨害安寧秩序之處罰(十一))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一、於學校、博物館、圖書館、展覽會、運動會或其他公共場所,口角紛爭或喧嘩滋事,不聽禁止者。(C)於公共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第 72 條(妨害安寧秩序之處罰(十))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