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依銀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擔保授信」之擔保品?
(A)存單質權
(B)融通票據
(C)房屋抵押權
(D)汽車抵押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8889
統計:A(1),B(16),C(1),D(0),E(0)

用户評論

peiting0905】評論

 本法稱擔保授信,謂對銀行之授信,提供左列之一為擔保者:一、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二、動產或權利質權。三、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四、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銀行辦理授信徵取保證人時,除前項規定外,應以一定金額為限。未來求償時,應先就借款人進行求償,其求償不足部分得就連帶保證人平均求償之。但為取得執行名義或保全程序者,不在此限。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