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幸運草】評論
權代理要件1.無代理權2.以本人名義對本人發生效力3.為法律行為 冒用他人姓名 效力歸屬於自己 無代理權也非以本人名義只是自己名字造假 對本人也沒有發生效力 那根本就是另外的行為冒名本身就無法改成無權代理本人未授予代理權 而使他人相信自己所為之法律行為歸屬本人而為法律行為者,為無權代理=>假冒"他人授權名義" 以"自己"為法律行為為無權代理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121104172
【Lina Rain L】評論
代理是: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冒用是對冒用人發生效力非對被冒用人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冒用他人姓名係侵害他人姓名權的一種形態,非無權代理或無因管理。
【derek801204】評論
冒用他人姓名係侵害他人姓名權的一種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