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自達】評論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簡稱教改會,1994年到1996年間台灣中華民國行政院設置的1個部會,依據1994年7月28日行政院院會通過的《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設置,1994年9月21日成立,時任行政院院長連戰提請總統(李登輝)特任李遠哲為主任委員,在1996年12月2日解散。
【馬自達】評論
1994年7月28日行政院通過《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同年9月21日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正式成立(簡稱教改會),由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擔任主任委員會兼召集人,在1994到1996年運作期間,共提出四期諮議報告書及《總諮議報告書》,作為台灣教育改革的重大依據。在《總諮議報告書》中,提出教育改革之八大重點優先項目,分別為:修訂教育法令與檢討教育行政體制改革中小學教育普及幼兒教育與發展身心障礙教育促進技職教育的多元化與精緻化改革高等教育實施多元入學方案推動民間興學建立終身學習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