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下列何者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的救濟方式?
(A) 向管轄地方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B) 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
(C) 向上級機關提出訴願
(D) 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E) 向舉發機關陳情

參考答案

答案:A,D
難度:適中0.436364
統計:A(45),B(26),C(12),D(96),E(21)

用户評論

【用戶】JASO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答案是A 向管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用戶】L5RZVE9N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所以答案應為AD交通裁決訴訟程序事件救濟流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規定,受處分人不服第8條或第37條第5項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