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2007年加考國文作文,共分6級分,與其他考科之計算方式為作文級分x2+各科分數,滿分為312分。2009年基測量尺分數六十分提高到八十分。
【羅珮珊】評論
6*2(作文)+80*5(國語、數學、英語、自然、社會)=412
【劉卉珊】評論
請問有人之到現在是幾分嗎!?XD
【施昱如】評論
現在改會考,沒有基測了吧!這題根本就劍齒虎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