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契約進用人員應接受考核*關於其考核類別之敘述,何者不正確?
(A)平時考核係就敬業精神、工作成效、出勤紀錄等項目進行考核
(B)年終考核係就團隊精神、專業知能、獎懲情形等項目綜合考核
(C)專案考核係就特殊表現、計畫執行、重要貢獻等項目實施考核
(D)追蹤評鑑係就重大違規情事、請假日數過長等進行追蹤考核

參考答案

答案:C,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5),B(3),C(4),D(4),E(0)

用户評論

【用戶】Nai Chi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平時考核:應就平時之工作、操行、敬業精神、工作成效、出勤紀錄等項目考核,隨時根據具體事實,詳予記錄,並作為年終考核之依據。年終考核:應就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工作成效、專業知能、出勤紀錄、獎懲情形、完成本條例及幼照法規定相關研習時數及平時考核情形等,綜合考核。專案考核:契約進用人員有重大違失情事、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受刑事處分或事、病假合計超過二十八日時,應辦理專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