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ga6667】評論
(A)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為會計年度結束期間 (B)決算之科目及其門類應依照其年度之預算科目門類 (C)決算所列應收款,於其年度終了屆滿 4 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 (D)跨越兩個年度之特別預算應分年編送年度會計報告
【Joy】評論
D#22特別預算之收支,應於執行期滿後,依本法之規定編造其決算;其跨越兩個年度以上者,並應由主管機關依會計法所定程序,分年編送年度會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