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34 人以上者,進用具 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至少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百分之多少?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四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2979
統計:A(39),B(27),C(119),D(3),E(0)
用户評論
【李欣祐】評論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34人以上者進用具 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至少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3%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67人以上者進用具 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至少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1%,且不得少於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