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70223】評論
訴願前置主義僅限於: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
【97141346】評論
只有4撤銷、5課與之訴要訴願前置,6的確認跟8的給付之訴不需。
【Hank Chen】評論
訴(樹)前撤課
【邦】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 4 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n,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n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n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n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認為第一項訴願決定,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n利益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