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何種情事,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A)未經中央銀行之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
(B)逾期提報財務報告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查核費用
(C)儲金利率未於營業場所揭示
(D)違反規定,洩漏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325
統計:A(72),B(2446),C(49),D(141),E(0)

用户評論

【用戶】tailensue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二十七條  中華郵政公司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第十三條規定,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中華郵政公司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  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二、  隱匿或毀損業務或財務狀況之帳冊文件。三、  對檢查人員詢問其職務上之事項,無正當理由不為答復或故意答復不實。四、  逾期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或提報不實、不全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查核費用。

【用戶】sara180408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其他選項皆為處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锾